
第一被告张晓东

第二被告

第三被告

36名被告 通讯员 张浩林 摄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公开审理寻甸“洪兴帮”涉黑案。36名被告中,大部分是80后,而且很多被告之间为同学关系,他们被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其中“黑老大”张晓东一人被控6宗罪行。起诉书显示,“黑老大”张晓东在组建“洪兴帮”时才13岁,还在上初中,当年“洪兴帮”成员只有4人,两人是张晓东的同学。张晓东否认自己涉黑,他的辩护律师马军认为:一个13岁的孩子,还在上初中,怎么可能是黑社会组织犯罪?
现场
家属当庭想打被告人
“洪兴帮”36名被告中,很多以前是同学。他们上初中的时候相识,毕业后虽有短暂的分离,但为了共同的目的他们再次相约一起。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他们再次相遇的机缘无疑是“洪兴帮”。
昨日上午9点30分,昆明中院大法庭坐满了旁听群众,每个进入法庭的旁听群众,需要经过严格的安检才能进入法庭。张晓东等36名被告人押进法庭时,还面带微笑,扫视了法庭一圈。大部分被告人显得很年轻,几乎都是30出头的青年。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被指控的黑老大张晓东拒不认罪,公诉人在发问时,张晓东大多回答:“不知道或者不清楚。”
中午休庭时,法警把被告人押出法庭时,几名家属情绪激动,当庭大哭,冲到审判区,准备动手打被告人,法警及时制止,被告人才免遭皮肉之苦。
指控 称霸一方有组织违法犯罪
公诉机关指控:张晓东组建的“洪兴帮”成立于1995年,成立之初有4人,其中两人是张晓东的同学,“洪兴帮”下设3个堂口,分别为青龙堂、猛虎堂和飞鹰堂,并有3个堂主。针对公诉人这一指控,张晓东当庭否认。
网上摆造型吸纳成员
“根本没有成立过‘洪兴帮’,不清楚还有3个堂口,连堂都没有,何来的堂主呢?我在读初中时,在学校成立一个洪兴足球队,球队成员都是同学。那个时候,我才13岁,怎么可能成为黑老大呢?” 张晓东辩解说。
公诉人说,2003年以来,“洪兴帮”在寻甸县城及周边学校大肆发展组织成员,并通过互联网等对“洪兴帮”进行宣传,在网上“摆造型”吸纳组织成员,宣扬组织的威风事迹。
案发源于网吧命案
起诉书称:2010年5月23日,寻甸县一网吧发生一起命案,警方调查命案中,挖出了“洪兴帮”涉黑组织,警方相继将“洪兴帮”成员抓获归案。
警方在调查审讯中,挖出了“洪兴帮”的老底,将2003年以来的犯罪事实查出来,主要涉及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及违法持有枪支弹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等方面的犯罪事实。
坐在涉黑金字塔顶端的是张晓东,骨干成员有其同学李红伟、马景文等9人,该组织成员固定,层次分明,组织主要依靠低价收购公司,安排“洪兴帮”成员徐正松等人进入公司从事经营活动,为组织提供经济支持。
“洪兴帮”不仅在寻甸影响力大,还把“业务”发展到昆明市区、嵩明等地,主要靠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暴力讨债。
公诉机关认为,“洪兴帮”在寻甸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组织、策划、指挥积极参加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他人导致死亡,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追究张晓东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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