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显与药庆卫代理律师马延明(左一)爆发语言冲突
兰和的微博中还有一则 【声明】:
受药庆卫委托,现针对张显发布“索取20万赠款”的公告,做如下回应:1.不该给:赠与合同因受赠方拒绝而不成立;2.不必给:药与张无合同关系,无给付义务;3.不能给:给,是道义,不给,也天经地义;4.如张平选确实困难,在其澄清事实的前提下,药可适当考虑对张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
药父小区居民:孩子已经不在了,不应该再要钱
在昨天的现场,小区的很多居民显得很激动,除过围观、议论还有大声的谴责张妙家属。
一位姓张的女士说:“我半年前就开始在网上关注此事了,他们双方在微博上的争辩我全都看见了,听说今天张妙的家人要来取20万元的赠款时很是生气,当时药家鑫还在审理的时候网上就开始了捐款了,但是现在这些捐款都到哪去了?被害人张妙的母亲身体有病,既然有捐款,为何还会声称无钱看病?当初退回20万元,到现在又扬言要回,人家的孩子都不在了,还来伤害家里的老人,太不道义了!”
现场的一位老太太说:“药家鑫的父母在这个院子的居民口中是一个本本分分、老老实实的居民,对人也比较客气,没有和谁红过脸。”老太太的这一席话立刻引起了周围市民的共鸣,这成了他们的代表声音,周围的邻居认为,孩子已经不在了,现在不应该再来要钱。
药家鑫案件经过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
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张妙)刺了八刀致其死亡。
2010年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1月25日:药家鑫被依法逮捕。
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2011年5月31日凌晨1时许:一位ID为“药家鑫之父药庆卫”的网友出现在新浪微博上表示,“二审结束后,药家鑫留下两条遗愿:一是让我们看望一下张妙的父母;二是让我们看望一下张妙的孩子。2011年5月26日,在律师的陪同下,我们看望了张平选夫妇及张妙的孩子,并给张平选留下20万元现金,作为他们养老之用。”
6月1日中午:药庆卫再度发言,“我们夫妇向遇害者及其家属道歉,向全国人民道歉。”
药庆卫在其新浪认证微博中写道:“张显在微博上编造了许多子虚乌有的事实,把药家鑫说成‘官二代’或‘富二代’,意在让广大不知情的网民对药家鑫父母产生仇恨。”
同一天,张显在微博中回应:“药家鑫父母要求我因微博中对他们的不实说法,向他们在此微博中道歉。我不会道歉的,我们是法治社会,可以去法院告我的。”
8月4日:药庆卫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张显名誉侵权。
死者张妙的父亲将药庆卫所赔偿的20万元也通过邮局返还给了药家。
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2012年2月7日上午:张妙父亲张平选等人通过代理人张显的博客发布公告称,愿意接受药父药庆卫在药案审理期间表示“赠与的20万元”,并“于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处接受该款。” 记者侯显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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