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熊玺
阳光讯“药家鑫事件”曾经闹得沸沸扬扬,昨日张显在微博中发表声明称: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处接受20万元的赠款。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则表示:药庆卫不应、不必、不能给钱。
张显微博声明:
今日上午去拿钱
张显在微博中这样说到:在张妙遇害后,作为受害者家人,我们曾经主动与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联系,希望就民事方面有关事宜进行协商,但遭到药庆卫的冷遇,最终,在一审判决之后,我们放弃了民事赔偿请求。2011年5月31日,药庆卫在经过实名认证后,以“药家鑫之父药庆卫”为名开通了微博。2011年5月31日1时19分,药庆卫在其微博中写道:“二审结束后,药家鑫留下两条遗愿:一是让我们看望一下张妙的父母,二是让我们看望一下张妙的孩子。2011年5月26日,在律师的陪同下,我们看望了张平选夫妇及张妙的孩子,并给张平选留下20万元现金,做为他们养老之用。”2011年6月5日12时33分,药庆卫写到:“张妙……我们……5月26日去看望了你的孩子和父母,他们都很可怜非常需要帮助,我们临走时留下20万块钱……”。同日12时35分,药庆卫又写到:“现在这20万也被你父母不知出于何故退回来了,我们也会把这20万用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因为这是药家鑫最后的愿望,做父母的一定会去完成……”药庆卫的上述微博,至今一直保留。
是的,在药家鑫案件进入死刑复核期间,药庆卫的确曾经将20万元送到张平选家里,但张平选将该款邮寄退回,因为该20万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意图求得对药家鑫的从轻判处。在得知药庆卫发表的上述微博之后,我们认为药庆卫可能是一时冲动,所以一直没有表态。但是从2011年6月7日药家鑫被执行死刑,至今已经整整八个月了,药庆卫仍然保留这些微博,说明药庆卫的态度是诚恳的,也是坚决的,为此,现在我们表示愿意接受药庆卫无条件赠与的20万元,并定于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处接受该款。
记者就此事致电张显,电话中张显确认了此微博的真实性。
昨日17时10分,张显在微博中称:上午张妙亲人通过邮局快递向药庆卫发去了《声明》,下午他们到药庆卫先生居住的二十街坊。张妙的妹妹张朗告诉我:敲门时,他家无人开门,不得已将《声明》由门缝塞入屋内;他们给药庆卫打过多次电话,也发去了短信,至今没有回音,他们离开时,将《声明》张贴于他家单元门及小区的广告栏上方便告知。
药父代理律师:
不应、不必、不能给钱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药父的代理律师兰和,兰律师在电话中说:“第一、药庆卫不应该给张平选20万元,首先我们要弄清楚这是不是张平选的真实意思,以前他们曾明确表示过放弃。第二、药庆卫不必给张平选20万元,因为没有这个义务给钱。第三、不能给这20万元,因为目前药庆卫没有能力拿出20万元给他。如果对方到药庆卫家里闹,打扰正常的生活,那么药庆卫就会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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