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给张家“赠与款”于法无据
律师说法
张显认为,既然药庆卫“赠与20万元”的微博至今没有删除,药家就应“信守承诺”。
“他这是在偷换概念。”兰和驳斥张显的说法,他说,这就如同有人发微博称“在去机场的路上”,难道过去若干天之后,此人仍在路上吗?“药家曾给过张家20万元,但张家不要,硬退了回来,这是双方都认可的事实。药庆卫发微博,只是表明他曾做了此事。”兰和说,事实上,双方并没有对此赠与行为签署书面合同,“我认为,药家给张家‘赠与款’于法无据。首先,不该给,所谓的赠与合同因受赠方拒绝而不成立;其次,不必给,药、张无合同关系,无给付义务;第三,不能给,给是道义,不给也是天经地义。”他说,他怀疑张平选在此时索要20万元可能受人指使,“或许与即将宣判的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有关”。
“给还是不给,药庆卫说了算。”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吕恩相表明观点。他认为,药庆卫称“20万元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这说明在张家退赠之后,药家对再次赠与是附有条件的——“确实需要”。张家欲接受该赠与,需要证明“确实需要”。药庆卫微博所载内容,只是其发微博时的“意思表示”,改变意见不一定非得需要删除。张家说赠与是“有条件的”,现在药家鑫没有从轻判,说明这个条件没成就,张家怎么还好意思索要药庆卫的赠与?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张显称他“不了解张平选家的状况,不清楚他妻子的病情”。对此,兰和表示,他跟张平选沟通过,如果其妻子的确病情严重,他和药家都可以考虑对张家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我可以在北京帮他们找医院和医生,但我们现在并不知道张家的实情,怎么帮?”他说。兰和希望张平选及其家人采取理性的沟通乃至法律手段来主张他们的权利,而不是采取上门讨要、肢体冲突、张贴告示之类的方式解决问题。
对此事,张显昨天下午连续发布微博表态:“张妙的亲人去药庆卫家接受药庆卫履行承诺之事,促使其实现药家鑫的遗愿,成人之美因众所周知的意外没有执行,希望药庆卫给予张妙亲人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说法……张显的代理义务也已完成,现在张妙亲人与药庆卫新的事情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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