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 (记者付亚娟)今年3月1日起至10月,我省集中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全省教育、公安、财政等部门将联合行动,从回家、再教育到生活等全方面帮助流浪孩子回归家庭,同时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违法犯罪行为。
昨日下午,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副省长祝列克强调:“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等相关部门必须综合施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遗弃,力争到年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祝列克表示,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活动,要求公安机关要在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核查甄别、第一时间依法处置。
3月1日,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同时启动。主要是依法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未成年人以及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等活动,主动救助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帮助他们回归家庭、告别流浪。
救助流浪儿各部门举措
教育厅:安排返乡流浪儿入学
教育厅将及时安排返乡适龄流浪未成年人入学,对职业学校接收的困难学生予以资助或减免学费,对不适合入校的要帮助救助保护机构开展教育矫治。全省教育系统将全面加强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就近入学力度,预防辍学;对学生辍学实行报告制度并专项检查。对返乡流浪儿童将从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心理上全面干预,同时加强孩子与外地打工亲人间的联系。
公安厅:护送流浪儿到救助机构
全省公安机关将对侵害流浪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威胁、利诱流浪未成年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幕后人员。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将是公安机关严打、整治的集中点。
此次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将与民政、城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把发现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卫生厅:开流浪儿疾病救治绿色通道
卫生厅将会同民政部门建立全省流浪未成年人医疗救治制度,确定定点医院,为流浪未成年人疾病救治开辟绿色通道。同时,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救治患病的流浪未成年人。
人社厅:开发公益岗位安置流浪者
对于年满16周岁,有就业能力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职业培训补贴;鼓励适龄流浪未成年人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我省还将继续把适龄流浪未成年人纳入就业扶持政策范围,对适龄流浪未成年人实行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并开发更多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适龄流浪未成年人。
财政厅:今年投1500万建县级救助站
在去年我省建设60个县级救助站、10个市和5个县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基础上,今年,我省财政安排1500万元继续对县级救助站建设进行支持,同时加大争取中央资金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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