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国 内 时 评 社 会 国 际 图 片 网 事 娱 乐 体 育 人事任免 世园会 问道楼观
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华商网 > 新闻 > 社会
合肥官员:说毁容案疑犯是官二代有点混淆是非
http://news.hsw.cn    来源: 京华时报  2012-02-28 07:51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推 荐
猛兽口中逃生的幸运儿
猛兽口中逃生的幸运儿
国内赏花胜地TOP10
国内赏花胜地TOP10
·女大学生遇色狼被拍下裸照 谎称患艾滋逃离魔爪
·老板收留吸毒老乡进厂遭割喉 动脉几乎全被割断
·江苏常熟失踪女老板被抓后家人撇清与其关系
·组图:广西桂林运钞车侧翻 现金紧急转运
·富二代开豪车抢劫路人被捕 其父一本存折存款千万
·浙江横店影视城排查群众演员 严防“潜伏逃犯”

周妈妈在给女儿涂药膏。 本报记者朱嘉磊摄

周爸爸在给女儿洗疤痕贴。

  昨天,合肥市公安局发布《女学生周某被故意伤害一案有关情况的通报》。通报称,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嫌疑人一直羁押在看守所,最近登录“人人网”的“陶某某”账号系他人冒用,相关部门正在调查。

  ■通报

  雪碧瓶装油毁少女

  2011年9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陶某某(男,1995年4月1日生,合肥市某学院学生)因追求被害人周某(女,系陶某某初中同学)不成,产生报复心理,来到被害人周某家中,将事先准备的灌在雪碧瓶中的打火机燃油泼在周某身上并点燃,致使周某面部、颈部等多处烧伤。周某家人闻讯赶来后将火扑灭,随即周某被送至安医一附院烧伤科救治。

  2011年9月18日上午,被害人周某亲属到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报案。瑶海公安分局迅速展开调查,并将犯罪嫌疑人陶某某抓获归案,当晚依法将其刑事拘留。9月22日,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根据办案单位提供的被害人伤情照片和病历材料,出具了《人体损伤程度初步审查意见书》。9月26日,检察机关据此批准对陶某某执行逮捕。

  暂不宜做伤情鉴定

  被害人伤情鉴定系此案重要证据,也是对嫌疑人定罪量刑和民事赔偿的重要依据。对此,公安机关始终高度重视,被害人周某住院期间,因伤重住在重症监护室治疗,难以进入病房开展伤情检验。但公安局法医及办案民警先后8次到医院向主治医生或被害人亲属了解伤情及治疗情况。被害人出院后,其受伤部位缠满绷带,无法进行进一步损伤检查。公安民警先后3次约谈被害人亲属,了解其伤情恢复情况。

  2012年2月20日,公安局两名法医与办案民警专程来到被害人周某家中,对其伤情进行检验,并约请周某及其亲属择日到刑警支队法医室门诊进一步做检验鉴定。2月24日下午,周某在家属及办案民警陪同下来到法医门诊,由公安局法医对其受伤部位进行了详细检验并拍照固定。根据周某在安医一附院的治疗病历,其颈部伤情可能需做二次手术,依据法医鉴定实践,需在治疗终结后(涉及功能障碍的需三至六个月的康复)才能进行伤情鉴定。因此,暂不宜对伤者颈部损伤程度开展鉴定。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根据被害人周某伤情治疗及恢复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尽快作出全面伤情鉴定。如果其手术后伤情恢复较快,在公安机关羁押期限内符合法医伤情鉴定要求,公安机关将作出全面鉴定结论;如需进行二次手术,且手术后伤情恢复情况达不到法医鉴定要求,将对现已具备伤情鉴定条件的损害部位先行作出鉴定,并据此依法将陶某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对暂不符合鉴定条件的损伤,将在案件诉讼阶段进行补充鉴定。

  有人冒充嫌犯上网

  自去年9月18日以来,犯罪嫌疑人陶某某一直被羁押在合肥市第一看守所,没有上网条件和可能。

  经初步调查,最近登录“人人网”的“陶某某”账号显然系他人冒用,相关部门正在调查。

 [1] [2] [3] 下一页
编辑:王静
分享到微博:
 
 
  相关新闻
·少女拒求爱遭官二代毁容续:男方称两人正早恋   12-02-27 06:33
·合肥官二代父亲发帖澄清 毁容少女母亲批其撒谎   12-02-27 06:20
·毁容少女讲述被官二代烧伤始末(组图)   12-02-27 04:57
·少女遭毁容 凶手父亲道歉 网民:"右转反贪办公室"   12-02-26 14:50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