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国 内 时 评 社 会 国 际 图 片 网 事 娱 乐 体 育 人事任免 世园会 问道楼观
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华商网 > 新闻 > 社会
记者为旁听iPad商标庭审现场 专门雇用黄牛排队
http://news.hsw.cn    来源: 法制晚报  2012-02-29 14:33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推 荐
24岁女孩爬高楼轻生被救
24岁女孩爬高楼轻生被救
山东德州桥旁现多具死婴
山东德州桥旁现多具死婴
·山西男子以帮自己找人为幌子 7年间强奸38名女子
·郑州一中学制定28条“阳刚男生”评价标准(图)
·华中师大AV女优讲课取消 称反响过大影响安全
·湖南涟源市选拔公务员被指"拼爹" 13人是"关系户"
·日本18岁男子掐死23岁人妻并奸尸 成最年轻死刑犯
·老师成立流浪猫救助站 每月3000元退休工资全喂猫

  法院另开3个法庭现场直播 百余中外记者旁听各出奇招 雇黄牛排队旁听iPad商标争夺案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iPad”商标纠纷案在广东省高级法院开庭审理。

  今晨的广州下起了绵绵细雨,但丝毫没有挡住众多媒体记者的采访热情。

  早上6点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外就有媒体记者在等待。临近开庭时,准备旁听者达百余人,其中不乏一嘴英语、日语和韩语的外国记者。

  有些记者担心人多不能都入场旁听,甚至专门雇了“黄牛”排队。

  “iPad”,已是当下最热门的商标之一,中国大陆也是苹果公司iPad产品的重要消费市场,然而在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却陷入争夺战。

  财大气粗的苹果公司,能否如愿完整吃掉“iPad”商标权?这个悬念将留到中国司法机关二审判决时揭晓。

  作为被告的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当庭直言,拥有“iPad”在大陆地区的商标权是深圳唯冠,然而苹果一方却犯了个低级错误,早年间仅与台湾唯冠签了商标转让合同,“极其荒唐”。

  庭审现场

  法院另开三个法庭 专供媒体旁听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这次i-Pad商标案二审开庭,有百余家中外媒体关注,法院专门为媒体开设了三个法庭,进行现场视频直播。

  在法庭上,双方诉讼代理人进行了激烈的交锋。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肖才元表示,苹果公司一直都在与台湾唯冠进行交涉,所涉及的邮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另外,交易款项仅交给了台湾唯冠,与深圳唯冠没有任何关系。

  “当消费者看到iPad,就知道它来自苹果,而不是其它公司,i-Pad已成苹果公司平板电脑的代名词。”苹果公司代理人表示,如果法院判决商标归对方,势必造成混淆,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对此,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激烈反驳:“深圳唯冠的商标权从未发生过任何改变,深圳唯冠也从未与苹果公司发生过关联。苹果在香港、深圳两地同时开庭,并于2010年9月无视深圳唯冠商标权强行进入中国市场。”

  上午庭审中,苹果公司有证人出庭,当深圳唯冠代理律师对证人发问时,苹果公司向法庭要求停止发问,被法官严辞拒绝,法官表示可以继续发问。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庭审交锋

  苹果公司:被告的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

  开庭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尽管苹果公司当初是和台湾唯冠谈判,但其“主力”是来自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知识产权律师。之所以“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分不清,恰恰是因为律师“不懂中文”,把两家公司混淆了。

  在一审诉讼中,虽然出庭的是中国律师,但幕后指挥“诉讼”的,则是来自美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贝肯律师事务所。

  一审败诉后,苹果公司终于吸取教训,改请中国知名律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代理该案。而金杜律所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一位重量级的“法律顾问”——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

  法庭上,苹果一方律师认为,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之间存在委托关系,IP公司和唯冠员工交流的电子邮件可以证实涉案商标已经转让给苹果公司。

  苹果公司律师还表示,根据当初IP公司与台湾唯冠的约定,应适用香港法律。

  该代理律师还提出,深圳唯冠的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

  深圳唯冠:苹果指鹿为马错误低级难以想象

  与苹果公司律师的“文绉绉”相反,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肖才元、谢湘辉的发言“火药味”甚浓。

  这两位律师提出,苹果的起诉实为一场“闹剧”。

  深圳唯冠律师表示,苹果一方在本案中提交的核心证据如协议、授权书、金额为3. 5万英镑的巴克莱银行汇票等,协议中的出让方、授权书中的授权人、银行汇票记载的收款人,均为台湾唯冠,而不是深圳唯冠,属于“指鹿为马”,对深圳唯冠没有任何约束力。

  “台湾唯冠是按台湾地方法律设立的股份公司,深圳唯冠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模式、民事责任均是独立的,也无股权联系。中国大陆企业法人的资产,岂能不受外汇管制、毫无依据地消失在境外?状告我方,纯属无理!”深圳唯冠律师说。

  对于苹果一方提交的“核心”证据——电子邮件,深圳唯冠律师“提醒”对方要了解中国基本的法律规定:该电子邮箱的主人是外国人,行为均发生在境外,依照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它必须由境外当地公证、中国使领馆做出认证,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谁也难以想象,苹果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深圳唯冠律师认为,苹果一方与台湾唯冠间“极其荒唐地买卖第三人的商标”,这种低级错误的产生,主要过失在苹果一方。

  诉讼影响

  苹果一旦败诉代价极其惨重

  对于这起社会高度关注的知识产权大案,多位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苹果公司想在二审“翻盘”极难,因为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属于深圳唯冠,台湾唯冠根本无权转让,这正是苹果公司的“致命伤”。

  如果苹果败诉,代价极其惨重。目前,深圳唯冠已经在全国各地起诉了苹果经销商商标侵权,要求停止销售iPad产品;深圳唯冠还委托律所协助国内各地工商部门对iPad产品进行查处。

  据记者了解,深圳唯冠的上述维权行动目前都处于“中止”状态,静观“iPad”商标案终审的结果。

  据了解,从2010年第4季度到2011年第3季度,苹果iPad产品累计在中国销售了362万台,销售额超过100亿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苹果二审败诉,工商部门对苹果公司的罚款可能超过300亿元。

  更要命的是,库存的苹果i-Pad将不能继续在中国大陆销售,而且对iPad3在中国大陆的上市也形成阻碍。

  专家分析

  小疏漏酿成大祸患或因苹果轻视中国市场

  不少法律人士认为,如此的低级错误,如果犯在一家小公司身上,可能是“能力问题”,但苹果公司作为一家世界名企犯下如此错误,就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态度问题”了。

  从市场层面来看,苹果公司一贯轻视中国市场。在供货体系中,苹果公司无视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坚持“先发达国家、后发展中国家”的策略,将中国内地消费者和越南、老挝等国的消费者同级对待。

  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琳认为,问题根源可能在于苹果公司“骨子里的傲慢”。因为傲慢,所以轻视,以致一个小疏漏酿成大祸患。

  多名苹果手机用户告诉记者,苹果几乎不在中国发布新产品,对中国市场的投入非常有限,很少举办市场推广活动。

  尽管50%以上的iPhone来自于中国内地的加工基地,尽管10%以上的收入来自中国内地市场,尽管苹果在中国的业绩迅猛增长,尽管IBM、微软的总裁都来过中国,但乔布斯至死也没来过中国一次。

  据报道,一位苹果高层曾说:“苹果在中国的问题,根源在乔布斯身上。在他的心中,中国市场还不如马来西亚。”

  用生硬“美式思维”接触中国与麦当劳有差距

  尽管iPhone在国内火爆,苹果的其他产品却销量不佳。2007年,苹果在中国只售出70万台i-Pod,仅占中国MP3播放器市场的7.5%。

  对此,公司战略管理研究专家孙树杰表示:“国人对iPod没有感觉,是因为iPod用美式思维与中国消费者生硬沟通,iPod是原版的美国文化,而不是麦当劳那样的‘洋为中用’。”

  同时,很多苹果的收费服务表现得脱离中国实际。无论是“i-Tune商店”还是“AppStore”,付费时都需要从信用卡扣费,而这显然是美式习惯。作为中国企业和消费者,更习惯将有偿服务与手机话费绑定到一起。

  多名苹果用户告诉记者,正因为如此,他们一直只用免费软件,不下载收费软件,因为“国内信用卡密码泄露导致资金损失的事儿太多了,同时也可能会暴露个人信息”。

  ●新闻背景

  苹果曾打包买商标

  “iPad”商标纠纷案,要追溯到10年前。

  2001年至2004年,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在中国大陆注册“iPad”商标,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韩国、墨西哥等其他国家也注册了“iPad”商标。

  多年后,苹果公司有了关于“iPad”的商业设想。于是,一家英文名称为IPApplicationDevelopmentLimited 的公司(下称IP公司,据媒体报道,该公司系苹果公司设立)于2009年底找到唯冠,商谈“iPad”商标转让事宜。

  但IP公司只找了台湾唯冠,双方随后达成协议,约定IP公司以3.5万英镑的价格受让全球的“iPad”商标。

  其中,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仅“价值”1英镑。

  深圳唯冠一审胜诉

  2010年4月,IP公司将全部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iPad平板电脑当月上市。

  但苹果公司和IP公司向中国国家商标局申请大陆的“iPad”商标过户时被驳,2010年6月,苹果公司、IP公司将深圳唯冠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iPad”商标归二原告所有。

  2011年12月5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苹果公司和IP公司败诉。

  判决后,苹果公司和IP公司提出上诉。

编辑:白玫
分享到微博:
 
 
  相关新闻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