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煤车在货厢的前、中、后三个位置摆放了橘子和箱子外壳,冒充运送水果的车辆 本组图片由本报记者薛振宇摄

伪装成运送水果的拉煤车中只有几十斤橘子

收费站工作人员向拉煤车车主讲解相关法规
华商网-华商报铜川讯(记者薛振宇)一辆运煤车经过伪装,冒充成拉水果的车辆,利用“绿色通道”政策偷逃通行费,在10个月内17次逃费成功,累计偷逃金额近3万元。昨日上午,这辆车在西铜高速公路铜川收费站第18次偷逃通行费时被查获。
目前,车主除补缴偷逃通行费外,还将面临5倍金额的处罚,也可能被移交公安机关。
精不精?
有时伪装拉橘子有时伪装拉苹果
昨日上午9时23分,一辆车号为“皖 L54920 ”的货车行驶到西铜高速铜川收费站,车主兼司机朱世友自称拉的是橘子,是从神木县来。稽查队员们纳闷,神木县可不产橘子。在检查时发现蒙着帆布的车厢前半部分、中间以及后边都有橘子外露,还有貌似水果箱外壳。但橘子有点脏,像粘着煤灰。稽查队员揭开货车篷布后检查发现,货车车厢里拉的原来是煤。
收费站调取该车通行记录后发现,从2011年5月至今,该车18次经过铜川收费站,前17次均为免费通过。这次是第18次,企图假冒运送水果车辆偷逃规费。
车主说,因看到有人把拉煤车伪装成运送水果的车辆,利用绿色通道政策免掉了高速公路通行费,就见样学样,想省点钱。他有时候伪装成拉橘子的车,有时候伪装成拉苹果的车,而伪装路段也只是从神木到铜川这一段,出了铜川就不伪装了。这话让铜川收费站工作人员哭笑不得:“你是不是觉得我们好骗啊?”
亏不亏?
除补缴3万通行费外按规定还要交15万罚款
据铜川收费站工作人员介绍,朱世友非常了解收费站检查程序:为了保畅,收费站对于货车的检查基本上都是在货车车厢的前、中、后等几个点进行检查,一般不会全部打开。
收费站稽查队队长曹澄宇说,省交通厅、农业厅2009年10月26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假冒运输鲜活农产品偷逃通行费的车辆,应依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除责令其补缴通行费外,还应处以五倍的罚款。同时,还要进行信用登记,将该车纳入‘黑名单’,取消其在我省境内两年的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朱世友以往17次成功偷逃通行费,每次偷逃1750元左右,累计偷逃金额高达3万元。如按照规定以5倍金额处罚,他将面临约15万元的罚款。
在法规与证据面前,朱世友一下子脸色灰白,补缴3万元通行费和15万元的处罚金额,共18万元,他拿不出来。看着他满身尘土、疲惫不堪的样子,在场人员既气愤又同情。铜川收费站一工作人员说,朱世友的事情也提醒了广大司机朋友,不要为贪小便宜而无视法律法规。
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收费站还未形成对于朱世友的最终处理意见。
相关政策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高速绿色通道免费
自2006年12月1日起,陕西省开通国家高速公路省际互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对运输车辆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占该车核定载重量的70%以上,并合法装载运输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规定范围的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在陕西省设定的果品“绿色通道”网络上的公路收费站,对持有省农业厅颁发统一制式的有效植物检疫证书,整车并合法装载运输陕西省苹果、梨、枣、猕猴桃和柑橘五类水果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