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知道廉租房,但是廉租房的定义你未必能说全。
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中这样解释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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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竟让我们掏钱买”
在平利县东城廉租房小区,走进电控大门,上方写着五个鲜红的大字:廉租房小区。
“2010年下半年时,公示申请廉租房名单时都有我的,后来房管局说我不够条件,要住就要出钱买,每平方1200元。”一位住户说道。
走进东城廉租房小区,这个小区共有5栋楼,两旁的绿化树看起来郁郁葱葱。听说记者了解出售廉租房的事情,不少住户自叹:“我们的房子是买的不是租的。”
“不知道怎么回事,开始申请时文件上指明只付房租,可是到了最后要交房时却让我们掏钱买。”打开话匣子的住户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起来。
一知情人士透露:收入比较低的人东挪西借,才凑够房款,但小区中也有我们印象当中的“有钱人”,这明显是对廉租房政策的亵渎。
当地曾希望记者报道平利“好做法”
平利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说,希望记者带着问题来,把平利好的做法推广出去。
同时他坦言,廉租房工作有很多亮点得到上级领导肯定,是全省保障性住房的一面旗帜,并不断介绍平利县廉租房建设的经验与成绩。
平利县廉租房计划4期,一期东区廉租房共有174套。户籍在城区10年以上的城市户口;城市低保家庭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认定;无房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8平方米,这是当时提出申请廉租房的三条“铁杠杠”为保障廉租房工作有序展开,他们专门制定了《平利县廉租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廉租房的租赁对象及租赁方式,但记者并没有见到购买的任何条款。
网友:惠民政策不能变味
廉租房被出售一事,一经网上曝光立刻激起千层浪。
网友“腊月里的神话”:廉租房的事实终于被揭穿了哈。平利县对廉租房的分配方式令人费解,这是当地政府对现有廉租房政策的扭曲。强烈恳请媒体进一步揭露真相!也期望有关部门积极行动,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网友“冰纯紫琳”:其实平利的诸多百姓都是购不起房的,国家政策也十分宽厚,可到了地方政府,许多惠民政策为什么就变了味!
省市调查人员进驻平利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平利县房管局,该局局长朱清波接受采访。
“现在确认出售的廉租房共78套,收到款项401万元。”
这个小区取得中、省配套资金每平方米600元,从2010年8月开始对外进行销售,收回资金这部分已经交到县财政。
面对出售廉租房决策的出处,该局长坦言:“这不是一两个人所能决定,有些问题不方便透露。”
昨日22时许,平利县委宣传部提供一份该县监察局对此事的调查情况通报。
该通报中称,出售廉租房是按上级文件精神,借鉴外地具体做法,经住户申请,房管局以略低于成本价1200元∕㎡出售。共出售81套,回笼资金407.7万元用于弥补项目建设资金不足。
调查报告认为:平利县房管局能够落实市县廉租房保障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未发现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行为。
此事现已引起陕西省住建厅、安康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调查人员已进驻平利展开调查。记者多方联系该调查组,但仍未得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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