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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规今起实施 持照三年无重大事故才能开出租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2-04-01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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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拘留所条例》、《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在内的一批法规、规范性文件今起开始实施。

  有从业资格“的哥”不必再考

  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今后出租车绕道、拒载将面临最高200元的罚款。

  作为交通运输部接手指导出租汽车管理职责后颁布的第一部出租车管理规章,《规定》中要求,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者应当符合两个条件: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在《规定》颁布实施前,已取得从业资格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无需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规定》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违反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违法情节严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其延期注册。

  不得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拘留所条例》规定,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可能被错误拘留的,应当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不应当被执行拘留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并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此外,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应当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

  事业单位不准用财政拨款投资

  重新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于今日起施行,新规则强化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并明确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在加强资产管理方面,新规则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资产的分类和定义,规范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建立资产的共享共用制度。新规则明确,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则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制定行业财务制度及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依据,因此新规则颁布后,高校、中小学、科学、文化、文物、体育等各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都需要根据新规则的规定进行修订完善。综合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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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现行法规或调整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中关于驾驶员资格和处罚金额的规定与此次交通运输部新规有所不同。

  《条例》第十七条中规定,出租汽车驾驶人,应当有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并有两年以上驾龄,安全行车、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人无故拒载或者中断服务、不按规定标准收费或者在营运途中故意绕行、未经乘客同意招徕其他乘客,可以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以吊扣道路运输证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吊销从业资格证。

  根据上位法原则(即地方“小”法的下限必须服从国家“大”法、上限可根据地方情况进行调整),西安市出租车驾驶员资格标准可能将从两年驾龄变更为三年驾龄,处罚标准或将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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