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讯(记者陈新)在我市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占用应急车道位列6大交通陋习第二位,记者从市交警支队高速大队获悉,不少驾驶人因不熟悉高速公路行车常识,随意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这不但经常引发交通事故,而且阻塞了救援力量快速机动。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道路安全畅通,近期西安高速大队对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指位于路面行驶方向最右侧、主要用于发生事故或故障时停车以及专为救险所用的车道,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硬路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外,其他机动车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灯光、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据市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宣传科科长程建明介绍: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如果车辆出现故障,驾驶员可及时将车停放在应急车道内,打开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牌,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至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
然而据高速大队事故中队吴警官介绍,他们在日常巡查中经常见到有机动车在非紧急情况下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这样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如果前方发生交通事故,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会造成交通中断,使得交警、救护、消防、清障等部门的车辆违法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去年10月份,一辆拉运日用品的半挂车在西汉高速上因制动失效发生事故后,又与后方一辆拉运木材的半挂车发生追尾,车辆着火。因应急车道堵塞,消防、交警车辆无法到达现场施救,拉运的30余万元的日用品全部烧毁,司机死亡,西汉高速交通中断长达4小时,造成的损失无法挽回。
进入3月份以来,高速大队加大队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的打击处罚力度,目前在大队管辖的西商、西汉等六条高速公路上,每天治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都有近20次,对这种行为,一般给予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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