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所有执行董事放弃去年薪酬。这是一个真新闻,这样的事以前没有过。
当然也不是自古未有。古代官员,罚俸是常见的处罚,官员觉得自己行为有问题,自请罚俸也偶尔有之,皇帝则是偶尔会下诏罪己,或者减膳撤乐。中海油所有执行董事放弃一年薪酬,有点像是自愿罚俸。自愿罚俸,那是自认有过,不领俸禄明言为一种自我惩罚;中海油执行董事们自我放弃薪酬,却并未明示原因何在。
不少人认为,这是因为去年中海油发生了以渤海漏油为最显著标志的一系列事件,董事们放弃薪酬,显示了负责任的态度。但既然中海油并无相应表示,这就只能说是猜测。就算猜中了呢,也是无依据的心证,随时可能被默认,也随时可以被否认。
因此,说放弃薪酬表示了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就有些不明所以了,但也不能说这不是体现负责任的态度。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其实是模糊的。我想,这是因为中海油觉得模糊是有利的。
大家知道,渤海漏油虽由中海油与康菲合作开采石油造成,但中海油却是没有被认定任何责任的。这样,如果中海油明确放弃薪酬是要体现责任,那就相当于认定执行董事们对漏油要承担责任。中海油会这么蠢,把责任往自己头上揽吗?
然而,执行董事放弃薪酬,又确实是让人觉得有担当的。这种责任可以意会而不可以言传。唯其可以意会,它才能使中海油得分,从报道看,舆论称善,股价上扬,就连投资评级机构都作出了积极反应。但又因为不能使责任坐实,故而放弃薪酬的原因不可以言传。
我们既未得到中海油高层放弃薪酬的原因,也无法了解这个模糊的责任行动后面是否有压力、暗示或者“开个先例”之类的要求。这是中海油董事的自愿行为,还是在完成一种责任制度“探索”,也难以确定。
不管怎样,这总是值得肯定的事情。若它是真正的自愿,那可以表明一种可以意会的道德承担;若它只是在完成一个要求,那也意味着责任体系中的道义责任正得到关注。渤海漏油事件,中海油哪怕真的可以免除直接责任和行政责任,但要说所有责任在康菲,中海油只收开采之利,无任何责任可言,连道义责任都没有,这无论作为生意伙伴还是作为垄断寡头,都不免有失型格。
中海油董事放弃薪酬,自然免不了有人说是作秀,因为放弃薪酬并不影响到相应人的生活。这就没有什么道理了。现在这些董事并没有被认定什么错误,哪怕就是认定有错,追责也不以使其生活失去着落为要义。钱多不咬手,哪怕这些董事钱再多,他们放弃一年的薪酬,总还是不容易的。
人们又可能说,这些人原本就不是没有错误,而是对漏油等事件责任很大,而未被认定;人们还可能说,这些人放弃一年薪酬,说不定通过权钱交易或下属进贡等方式暗地里收回的更多。这些无疑都是可以讨论的,但那是如何完善责任认定和监督国企高层的问题,而不可以作为否定中海油董事放弃薪酬一事的理由。
当然,这些意见仍然是有价值的,因为它可以让人们知道,如果责任认定不完善,或者权力约束缺乏,那么一项看似值得肯定的改进,可能只是做了从轻发落的后路,或者变成疯狂腐败的药引子。(刘洪波知名杂文家)
(相关报道见A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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