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岩

周岩
昨日,“周岩被毁容案”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是以被告人陶汝坤“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建议量刑在10年至12年,并认为陶汝坤属于未成年人,符合“从轻处罚”条件。
昨天,周岩在家人和医护人员陪同下,出现在了包河区法院门口。她是前天晚上从北京乘火车赶往合肥专门参加庭审的,清晨一下火车,就直接来到法院。目前其伤情并不稳定,说话也不方便,她的主治医师并不建议她来合肥。
开庭时间一直持续到昨天下午5时40分。事后,周岩的律师李智贤接受了法晚记者的专访,她表示,昨天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在刑事和民事方面的争议都很大。
刑事
公诉机关建议量刑10到12年
据介绍,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陶汝坤提出的罪名是涉嫌故意伤害罪,而陶的辩护人认为是故意轻伤、过失重伤。在此问题上,原告一方及其辩护律师认为陶已经涉嫌“故意杀人”。
李智贤说:“这是对整个犯罪行为定性的问题。还有一系列问题没有解决,如当时陶带的打火机和油量的问题,大家争议也很大,原告方认为造成如此严重的烧伤后果,当时床头桌子上,到处都着火,肯定不是对方所称的只有‘100毫升’。”
“另外,他(陶汝坤)当时到底参没参与对周岩的救治、事后有没有逃跑等行为都没有调查清楚。”李智贤说。
据了解,就当时带的油量问题,陶汝坤在法庭上坚称只有100毫升,而他的父亲认为按照家里所剩的油量可能只有70毫升。
李智贤介绍,公诉机关认定陶汝坤是提前有预谋的,属于故意犯罪,并用特别残忍的手段对他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是10到12年,并且认为陶是未成年人,可以从轻,我们对此是不认同的。”
民事
索赔110多万不包括后续治疗费
在民事赔偿方面,控辩双方也存在很大的争议。据李智贤介绍,被告陶汝坤一方及辩护律师对周岩去北京治疗有异议。
李智贤说:“他们认为在安徽就可以治疗,这样一来,周岩看病的所有票据他们都认为在证据上有问题,认为缺少法律依据。另外,他们认为我们的伤残鉴定是单方面委托的,不是共同指定法院来委托的,对于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都有异议。”
有关周家提出的具体赔偿数额,网上一度也传得沸沸扬扬,就此问题,李智贤表示,具体的数额现在还没有确定,“因为对于周岩的后期治疗费用,法庭还没有做出鉴定”。
李智贤说,全部的数额还没有确定,因为还涉及后续治疗费用问题。
“我们已经就后续治疗费用,申请了法院鉴定,法院还没有结论。到目前为止,实际发生的费用是39.63万多,我们还提出了27万的伤残补偿金及50万的精神抚慰金,这样加起来的话就是差不多110多万,这里面肯定是不包括后期治疗费。”李智贤告诉记者。
据了解,公诉机关目前没有对原告方提出的民事索赔发表意见。
对话
周陶二人法庭上未直接对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