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庆卫代理人马延明准备进入法庭。
在两个多小时的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在2011年5月31日和6月5日发布的3条微博展开激烈辩论,焦点集中在“遗嘱、遗赠是否存在”、“20万元是否属于药家鑫的财产”、“如果遗赠存在是否已过处置期”等问题上。被告方代理人马延明对张显的证词提出质疑,认为他和原告方在两起案件中互为证人,存在利益关系,证词不能被采信。主审法官表示,等合议庭合议后再予确认。
原告方表示接受调解
经过两个小时的审理,此案进入法庭调解阶段,主审法官当庭主持调解,原告代理人雷捣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并提出调解方案:张妙家人可以退还药家之前支付的丧葬费1.5万元,要求被告方支付遗赠款20万元,遗赠的具体数额可以协商。“拿到钱后,张家将按照之前的说法,把这笔钱捐给社会慈善机构。”雷捣说。
被告方代理人马延明当庭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中午11点40分左右,主审法官宣布当庭不再主持调解,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一切等法院依法判定后再说。”庭审结束后,一直在外等候的张显说。
法官寄语
希望此案成为两家人恩怨终点
昨日上午,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针锋相对,在法庭调解阶段,本案的主审法官王沧石言辞恳切地表示,希望能化解双方的矛盾,让他们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药家鑫杀人一案已经画上了句号,他的犯罪行为不仅给原告的家庭带来了深深地伤害,同时也给被告的家庭带来了伤痛,为此药家鑫已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法官说,能够理解原被告双方两个家庭所受到的不幸及伤痛,但这件事情毕竟已经成为过去,希望双方家庭能尝试着放下过去的恩怨,多一份理解与体谅,少一点误解和埋怨,心平气和,冰释前嫌,使双方之间的纠纷得到化解。
“同时也希望本案的审理能成为恩怨的终点,伤痛的心灵得到平复,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他说。
辩论焦点
1 药家鑫的遗嘱、遗赠是否存在
原告方认为,在药庆卫的微博中,明确写着“二审结束后,药家鑫留下两条遗愿”、“这是药家鑫最后的愿望”等话语,虽然没有使用遗嘱一词,但两条遗愿和最后的愿望的表现形式就是遗嘱。
原告方认为,2011年5月26日,药庆卫送去的20万元是被告方不待药家鑫的遗嘱生效,就提前执行药家鑫遗嘱的行为,目的是换取原告对药家鑫的谅解。“20万元的法律性质就是遗赠,受遗赠人是本案的3名原告。”
被告方表示,药庆卫微博中提到药家鑫两条遗愿,只是抱着实现孩子救赎的心理,并不是药家鑫的遗赠,仅是药庆卫自己的意愿表达。
2 药家鑫是否有20万元财产
原告方认为,药家鑫提出让被告拿出20万元替自己送给原告,在药家鑫执行死刑之前,被告将这笔钱专户存储,完成了赠与合同的履行。
被告方则表示,药家鑫没有经济来源,名下也没有财产,没有能力“遗赠”20万元。微博中提到的20万元是药庆卫借来的,至今还有外债。药家鑫打零工的收入全部用于自己的日常生活支出,没有任何财产遗留。
3 如果有遗赠,是否超过处置期
原告方表示,虽然张显等人看到过药庆卫的微博,但不能肯定他们看过被告的全部微博,因此不能证明他们早就知道有专门账户储存的20万。
2012年春节前,原告知道专户储存的20万后,立即就表明了接受,并开始主张权利,但遭到被告方拒绝,继承法规定的两个月,是指权利人知道之日起,并非遗嘱生效之日起。
被告方认为,2月7日,原告方在被告所居住的小区张贴的声明中显示,张平选、王辉和张显早就知道被告2011年6月5日微博的存在,对被告微博内容十分清楚,张显不可能不将此条微博传达给原告。就算有“遗赠”的话,也早就超过了有效的处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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