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记者联系上河南濮阳金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兰社春。
兰社春认为,虽然新政策操作起来不是那么容易,但毕竟是一个改变,对实名制不能补办这个不合理的漏洞做出了一定的弥补,所以还是很令人鼓舞的。
兰社春介绍,近日,他一直就自己在呼和浩特火车站购票后丢失补办遭拒一事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但由于证据不够全面,当地法院一直未能顺利立案。“今天看到了铁道部出台的措施,”兰社春说准备放弃起诉,“尽管我的权益已经受到侵害,但我起诉的目的就是想在督促铁路部门改变政策上起到一些微小作用,现在,铁道部已经做出改变,所以我不想再起诉了。”
■新闻回顾
4月6日
当日上午,西安导游小赵洗衣服时,不慎将所带旅行团的18张返程卧铺火车票洗碎7张。当天中午,小赵手持证件到西安火车站希望补办车票,车站答复称“不能退,不能补原票,不能再买当日当次车票。”4月9日
无奈之下的小赵借了7个身份证,给7名游客重新购买了火车票,送他们上了火车。4月9日~10日
此事经本报连续报道后,“实名制火车票丢失后是否该补办”的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4月11日
河南律师兰社春告诉本报记者,他3月30日在呼和浩特也有过类似遭遇,他表示拟起诉铁路部门。此举得到知名法律学者郝劲松的声援。本报联系铁道部,并发正式采访函。
4月16日
《广州日报》明确表示车票丢失应该补办,实名火车票补票办法还要“研究”多久才能出台? 本报记者杨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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