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5日中新网报道,日前,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表示,“检验温瑞塘河治污成效,不以部门报上来的数据为准,要以环保局长和公用集团董事长带头下河游泳作为河水治理好的标准”。为此,温州网民列出一批污染严重的河道,希望环保局长“能带头下河游泳”。那么,环保局长下河游泳为治污标准,这个主意究竟好不好?
●检验治污成效,让环保局长先下河游起来?
一句下河游泳检验治污,提到了两个人:一个是环保局长,另一个是公用集团董事长。这两个人一个是环境的监督者,一个是企业的管理者。两人若真用心来整治一番,治污不是多大的事。只可惜,“近十多年来,历届政府均有发出治理温瑞塘河呼声,然成效不大,污染依旧。”现在他们二人能否实现目标,难说,难说!
治理水污染,不一定要高喊什么口号,却一定不能少了扎扎实实的工作与真金白银的投入。污染物从源头上的治理,该关停的就要关停。如果一边叫着嚷着要下河游泳,另一边又叫着要税收,要GDP,对企业排污仍是包庇,或睁只眼闭只眼,最后恐怕只会沦为笑话。就是把环保局长给撤了,估计也是枉然。
依我看,“下河游泳”检验治污,中不中用,不妨先立此存照。只有市民敢下河游泳了,那才说明治污有成效了! 王玉初
●万一环保局长不下河游泳怎么办?
不以部门上报数据为准,是因为数据造假,那么应该整治的就是造假问题。然而却绕开这个问题,把本来应该以数据为准的检验标准变成“环保局长游泳”,我怀疑这是不是思维方式的“返祖”?
环保局长要是不下河游泳又该怎么办呢?市领导或许会说,不下河游泳就证明河水没治好,我就要问责。我觉得应该是这个意思,否则,“环保局长游泳”就没有任何意义。可我还是不明白,没有“下河游泳”这一出,市里就不能对工作不力的环保局长实施问责吗?我认为完全可以,关键看市里在监督机关工作、监管干部上有没有决心和诚意。如果有决心和诚意,部门数据肯定不敢造假,那么,实际上是市里不是十分在意造假的问题,或是没有办法,所以发明了“环保局长下河游泳”的“标准”?
或许市领导认为部门数据比较专业,不如“下河游泳”更直观?然而,政府对职能部门的领导、管理与监督,如果都要依靠“下河游泳”这种“直观”的考核方式,需要“发明”的“标准”可就太多了。可是,类似“下河游泳”这种土方法要是太多了,现代管理与现代科技还有什么用吗? 马涤明
●听起来很解气,难道很靠谱?
当年,为了使降落伞的良品率达到100%,美国空军在验货时,随机挑出一个让厂商的负责人背上从飞机上跳下去,一下子就使得降落伞的不良率降到了零。温州网民的建议难道是受此启发?我不知道。其实,之所以污染难治,主要是因为治污要付出巨大的成本,而排污受到惩罚的代价要远远小于这一成本。想要治污,加大违法成本才是最有效的手段。排污超标,让厂家一辈子的利润都化为乌有,河水质量不合格,让环保局长一辈子奋斗来的官帽丢掉,这比让他们在污水里游一次泳更有威慑力。更重要的是,这样做完全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内完成。
美国空军如果有仪器可以检测降落伞的合格与否,肯定不会采用逼人家跳伞的方式验货。对于河水是不是被污染,有足够的仪器和设备可以检测,完全可以靠数据说话。以环保局长和企业董事长带头下河游泳作为河水治理好的标准听起来解气,其实并不靠谱,市委书记嘴上说说尚可,要真的这么做,其实是退步而不是进步。 刘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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