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潘定安 文/图
阳光讯4月27日,白河县西营镇中心小学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事情。年仅12岁的六年级二班住校学生陶某等5位学生,在校期间结伴到河里洗澡,一人溺水死亡,由于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陶某尸体一直没有安葬。昨日,死者家属电话告诉记者,经过长达10多天的谈判,获得14万元的赔偿。
儿洗澡溺亡,死者父亲和学校协商未妥停尸学校
5月8日,记者来到白河县西营镇中心小学采访,距学校还有20米远时,道路就被木杆拦住。一自称是学校工作人员的年轻小伙子说:这里道路管制了。当地群众对记者讲,拦路的这些人都是学校老师,专门来堵采访记者的。
在学校门口,记者见到穿制服的公安人员围坐一起,门口停放着两辆警车。死者父亲告诉记者:“4月27日听说娃出事,他第二天就从商洛赶回老家,县上教育局和学校协商,到现在还没有结果,没办法我才把尸体搬到学校放着”。
汇报显示,至少有5位学生结伴外出洗澡
西营镇中心小学吴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出事后,学校一直在积极协调处理此事,因为家属要求过高,校方无法满足。
记者问吴校长学生出校溺亡校方究竟有无责任?“学校不可能24小时把大门锁住,非住校生怎么出入。”校长这样解释说。
在校方提供的一份“关于陶某溺水事故的情况汇报”中,记者看到:“2012年4月27日,我校按照国务院五一放假通知精神,按照课表上星期五的课。下午3点40分,我校带班领导李爱国在教室和宿舍巡查,发现陶某还在教室和同学张某下象棋,4点左右值班教师到学校食堂吃饭,此时陶某溜出校门和本班其他学生前往位于学校1.5公里的鲍家竹园洗澡”。汇报显示,至少是5位学生一起外出洗澡的。
白河县教育局安全股陈股长称:经请示县上领导及司法部门后,这次不谈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筹资尽快给予补偿。
死者家属与校方达成协议,共赔家属14万
5月9日早上。死者家属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与校方达成协议,并在电话里给记者宣读了协议的条款:经中心小学争取校方责任保险赔偿金4万元,给死者家属救助补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6万元整,学校负责死者安葬费2万元,三项共计人民币12万元。镇政府答应另外给予生活救助2万元没写进协议。
协议强调:校方先付给家属安葬费2万元,5月9日必须下葬。下葬后3日内其余资金到账。不得再向中心小学及各级人民政府提出任何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