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伽俐(资料图片)
昔日的圣得康医院 (资料图片)
华商网-华商报宝鸡讯(记者 赵航 通讯员李根良王雷)4月26日,本报在与省公安厅联合举办的“对话公安局长”活动时,宝鸡多名读者向宝鸡市公安局局长张安新咨询宝鸡“圣得康”非法集资一案进展。张安新当时表示,宝鸡市公安局已立案处理,并已抓获主要涉案人员。记者昨日了解到,5月10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赵伽俐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案件被公安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
据了解,宝鸡“圣得康”非法集资案被公安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由宝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牵头侦办,目前案件已成功告破。已查封、扣押、冻结了一批涉案财物。据专案组有关负责人介绍,案发后,宝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对专案组工作进行指导,检察机关、法院、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宝鸡市公安局从金台、渭滨、陈仓等分局抽调精兵强将近百人组成专案组,放弃春节休息时间,先后到北京、黑龙江、海南、河南等10多个省市内查外调,搜集证据。
警方现已查明:“圣得康医院”于2008年3月28日在宝鸡市渭滨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赵伽俐系“宝鸡圣得康医院”负责人。2009年10月以来,赵伽俐以“圣得康医院”筹建养老院为由,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纠集犯罪嫌疑人冯某、阴某、王某、杨某、吕某等人组织集资团队,采取散发宣传资料、开推介会、聚餐旅游等宣传方式,以承诺利息回报、签订《借款协议》的形式,在宝鸡、西安、咸阳等地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亿多元,目前涉及集资群众达4000多人。
实体资产场地多为租赁,众多中老年人上当受骗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赵伽俐在获取前期集资款后,于2010年7月至2011年9月,先后虚假注册成立“宝鸡港式百味地带餐饮有限公司”、“宝鸡乐万家陶宝国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草根创业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宝鸡世外桃源生态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圣得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汉宫御式养生馆”、“小桥湾老年公寓”等公司和实体,作为虚假宣传的“资本”。
经查,这些实体资产的场地大部分为租赁,案发前这些实体均已停业、停产、停建,犯罪嫌疑人赵伽俐将部分集资款项用于对上述实体的宣传、装修和基建。经赵伽俐同意,冯某、阴某、王某、杨某、吕某等集资团队,以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宝鸡圣得康集团”名义,进入街道社区、居民小区,针对中老年人进行宣传,虚构了所谓“圣得康集团”各实体的产值,向公众传达大量的虚假信息,致使众多中老年人上当受骗。
警方希望受害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嫌疑人和其财产线索,以最大限度追回群众损失。警方正告在逃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
链 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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