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2日 登录论坛 注册
首页 > 新闻 > 国内 > 国内 > 正文
摘要 : 鉴于太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志江所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失职等错误,中共太原市委研究决定,并经省纪委报省委批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原标题:太原市委组织部长失职被撤党内职务

  据新华社太原12月10日电(记者晏国政)记者10日获悉,鉴于太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志江所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失职等错误,中共太原市委研究决定,并经省纪委报省委批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编辑:白玫

相关阅读

上一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举行 首提经济新常态九大特征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