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等5类项目高考不再加分
高考取消和保留的加分项目
1.全国性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
取消
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
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学生
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
高级中学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
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保留
烈士子女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地方性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
取消
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
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项目
保留
确有必要保留的项目,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教育部官网昨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体育特长生等5大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对于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意见规定,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区、市)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体育部门要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复测。
值得注意的是,取消加分项目后,考生的一些特长和取得的荣誉在高招过程中并非毫无作用。考生的体育、艺术、学科等特长将如实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考生,经向社会公示后,由试点高校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录取。此外,意见也强调,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落实“三取消”,即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可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据新华社
编辑:白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