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
多方商谈 将委托权威机构进行检测
最早介入的是西安市房管局,西安市房屋安全 鉴定服务中心于2015年8月12日曾对该小区24号楼 部分房屋出现裂缝一事进行了现场查勘,因大明宫 质监站已经开始对房屋进行现场检测,该服务中心 在进行初步查勘后就退出进一步检测工作。
2015年11月中旬,开发商委托国家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业主投诉的房屋裂缝等问题进 行检测,结果显示混凝土的强度和钢筋符合规范设 计要求……裂缝属于伸缩性裂缝……
对此结果,王先生质疑道:裂缝如果属于伸缩 性裂缝,那裂缝还在增多,缝子还在增大,这怎么 解释,这根本不符合规律。不管如何质疑,业主们 就是不认可这份检测结果。
1月29日,西安市质监站质量科、大明宫质监 站、以及小区部分业主代表就此商议,由华远君城 四期六栋楼业主自行推选18位业主代表,检测目的 为明确裂缝成因及结构是否安全,检测过程中业主 代表全程参与,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检测中心进 行检测,由大明宫建设局委托检测,并要求建设单 位不参与检测但必须配合检测。初步确定检测时限 于2016年12月31日止……
正当大家高兴维权终于有了一大步进展时,没 想到业主王先生竟然被开发商起诉了。早在有此进 展前,业主王先生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意外:
“四处维权,却被开发商起诉至法院”
王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他是1月19号收到未 央法院的传票,看完传票,再看起诉状,他才知道 是小区开发商把他告了,原因是他的维权方式及言论侵害了该公司的形象,损害了该公司的名誉……为此索赔100万元。”
华商报记者在王先生提供的起诉状上看到,诉 讼的事实与理由一项里,写道:2015年4月份以来 ,华远君城24号楼一小部分业主向原告投诉、反映 原告开发建设的太元路华远君城四期24号楼出现墙 面裂缝问题,原告收到上述情况后立即积极与业主 沟通,并安排组织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制定维修处 理方案。被告未向原告报修过其户内存在类似问题 ,却对于原告正常处理客户投诉进行多方阻挠、制 造障碍,且至今不间断的鼓动该楼业主聚众阻扰原 告对房屋裂缝问题进行勘察、鉴定、维修,以拉数 码幅、网络、媒体曝光等方式,对原告及原告产品 进行侮辱、诋毁、诽谤……且公然恶意散布原房屋 成危楼等的不实言论……尤其是在部门出具鉴定结 论后,仍聚众以拉横幅等方式对原告进行诋毁、诽 谤……受此影响,原告的售楼业绩较之前明显下降 、原告的名誉侵权行为已经给原告造成较大损失。
业主被损赔100万元 开庭前开发商撤诉
诉讼请求有三条:判令被向原告停止侵害、公 开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承诺不得再发表侮 辱原告及其关联公司形象的不当言论;判令被告赔 偿原告商誉损失100万元人民币;最后要求本案诉 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几名业主表示,王先生维权不仅是为了自己维 权,也是为多数忙于工作的业主维权,被状告一事 大家都愿与王先生承担,按照传票,名誉权一案于 2月29日上午9时在未央法院开庭。2月29日一早, 王先生及一行小区业主来到未央法院,准备应诉, 哪知在开庭前半个小时,王先生被告知,开发商撤 诉了。王先生对此十分气愤,他为些准备应诉,开发商说撤诉就撤诉,简直是在戏弄人呢,就此要求开发商公开道歉。
开发商回应:房屋质量没问题 撤诉有自主权
就此,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开发商的办公楼,客 服部李姓负责人介绍说,因为业主反映房屋裂缝的 情况,他们一直在积极处理,业主们说要检测,他 们也多次请权威机构的专家来勘察现场,可业主就 是不认可,说这些人都是开发商请来的,不可信。
该负责人表示,现在有关职能部门介入,正在 商议检测一事,他们在会购房合同的基础上,该履行的一定会履行的,就目前多次检测结果来看,他们的房屋质量是没有问题的;关于撤诉一事,公司有自主权,没有什么撤诉原因。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文 陈团结/图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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