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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供暖季:这些问题你遇到没?市民盼早点解决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6-11-12 06:42:27
[摘要]家住西安市莲湖区自强西路多位业主反映,2010年小区建成,已经自备锅炉供暖6年了,一直按热量表收费,现在物业要求按面积收费,觉得不合理。该小区业主史先生等人对此也有意见,他不能理解物业强制业主检测热量表,而且还要收拆装费。

  对去冬供暖质量不满意 业主不愿交费给物业

  小区一些业主对去冬自备锅炉供暖质量不满意,今冬不愿把供暖费交给物业,而是把采暖费一次性交给业主代表,再根据供暖质量分期支付给物业,但是物业不同意。

  西安太白南路和科技路十字附近上上城小区的一名业主代表说,小区有住户264户,不愿意给物业交费的都是去冬家里供暖质量不好的,这些业主有两个方面的意见,一是多次给物业反映供暖温度不理想,物业不积极解决;二是晚上停暖时间长,这些住户普遍反映室内温度在14℃到16℃,体感偏冷。因此,今冬供暖前,这些业主商量后,决定把供暖费一次性交给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根据供暖情况按月提前5天支付给物业。“大家并不是不愿意交供暖费,只是担心像去年冬天一样供暖温度不够,觉得这样可对物业的供暖有一个监督。”目前,在业主代表处登记确认交费的有近40户。

  对此,小区物业办的魏经理说,目前给物业交供暖费的有150多户,有32户业主给业主代表交费了。物业之所以不同意收取业主代表的费用,一是因为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只是和每户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二是分期支付供暖费也没有依据,目前西安市大都是一次性支付整个采暖季的费用。

  对于业主提出的供暖质量问题,魏经理称,他们欢迎业主监督,可以以每个月为周期,对提出申请的业主进行入户测温,按月进行温度记录确认。11月10日他们已开始给整个小区供暖,截至15日下午3时仍不交费的,他们将停止为其供暖。

  华商报记者张莉 李琳

  分户计量供暖实行了6年 为啥突然要按面积计算?

  华商报讯(记者李琳)家住西安市莲湖区自强西路多位业主反映,2010年小区建成,已经自备锅炉供暖6年了,一直按热量表收费,现在物业要求按面积收费,觉得不合理。

  业主:流量计费自由节能 为啥要改

  自强西路的枫韵沁园业主李女士说,该小区有700多户,买房时家家都安装有热量表,供暖一直按照流量计费。对温度要求高的就开大点,觉得不冷的可以开小点,有时候不在家都可以关掉,像自己每年过年基本都有1个月不在家住,就关掉阀门了,这样节能又方便,也符合国家要求节能减排的政策。

  但今年从10月份开始,物业在小区贴通知,说有住户热量表不准,要求大家交94元校验表,如果不验表就按照面积强制收费。

  李女士称,自家91平方米,按照热量表结算每年暖气费2100多元,平均下来每平方米6元左右,而且这几年来每年用量都在增加,说明表是正常的,物业应该选择热量表结算异常的用户进行验表,要求全部住户验表不合适。

  该小区业主史先生等人对此也有意见,他不能理解物业强制业主检测热量表,而且还要收拆装费。

  物业:表用6年需校验 去冬供暖亏损

  业主提供的物业公告上说,物业办已经到陕西省热能检测中心咨询,小区使用的热量表,质保期限为2年,通过6个采暖季的运行,出现多数热量表计量不准确,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每年提供一份热量表检测报告,确保计量无误。

  通知上明确了每块表检测费64元,拆装费30元,并确定了统一检测和安装时间。之后的公告明确,热量表校验合格以及购买新表的收费方式不变,分基础运行费和流量费,未校验热量表和同意按面积缴费的按每平方米6.3元收费。

  该小区物业一位主管解释说,小区供暖6年一直使用的原来的热量表,去年结算亏损严重,发现部分表有不走、走少的现象。经向相关部门咨询,才知道热量表要求3年校验一次,以保证计量的准确性,因此发通知要求大家检验或更换热能表,小区目前的热量表是竖式的,热能检测中心收费64元,另外30元是雇人拆装的费用。

  目前已经有部分业主的热量表经过检验,也有业主愿意选择按面积收费,收费率达到50%,采取哪种收费方式并不强制,但选择热量表必须提供校验合格证明。

编辑: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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