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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物业管理条例即将实施 成立业委会8大问题是关键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陈思存 2016-12-25 07:40:57
[摘要]2017年1月1日新修订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很多小区业主迫切希望成立业委会,但发现筹备过程可谓困难重重。

  4.没住满能否成立业委会?

  只要符合两个条件就成

  华商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小区因分期交付或者入住率不高,业主想成立业委会也是屡次受阻。那么,这些小区能否成立业委会呢?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只要达到小区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总面积的50%以上、交付使用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两个条件,就可以成立业委会。

  5.筹备期间运作费用该谁出?

  建设单位承担费用、街办专户管理

  小区业委会难成立除了很多物业、街办等设置门槛外,筹备期间的运作费用该谁来承担也是关键问题。在华商报记者调查中,很多小区在筹备业委会期间,也是因费用问题而夭折。那么小区业委会筹备期间运作费用该谁来承担呢?

  该负责人介绍,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必需的宣传资料、文印等筹备经费,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应当在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之前,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交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立的专用账户,供业主大会筹备组使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监督。筹备经费的结余部分应当退还建设单位,这是《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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