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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寨”兵马俑到底侵权没?法律界分两派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7-02-19 07:46:44
[摘要]“五千年文博园”景区的“兵马俑”是复制品、山寨品,且该景区还是国家级4A景区,门票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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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

  “五千年文博园”景区的“兵马俑”是复制品、山寨品,且该景区还是国家级4A景区,门票不菲。用批量山寨兵马俑来牟利,是一种不正当行为

  反方

  兵马俑的著作权早已经过期(现行的《著作权法》将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规定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复制兵马俑不侵犯著作权

  最近,因为上千个兵马俑复制品,安徽太湖景区“五千年文博园”火了。围绕着“山寨兵马俑”是否侵权,各方人士展开讨论,安徽方面称“不侵权,没必要沟通”,而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法律顾问认为,该文博园的展览行为“违法无疑”。

  维权

  秦陵发《声明》“剑指”山寨兵马俑侵权

  日前,网传有一片“山寨兵马俑群”出现在安徽太湖县一座名为“五千年文博园”的文化主题公园内。有报道称,该兵马俑群完全按照西安临潼兵马俑一号坑原比例复制而成,“兵马俑身上斑驳残破的水泥以及部分破损露出了白色石膏胎体,让游人唏嘘不已。”

  华商报记者在该文博园网站上看到,被质疑的“山寨兵马俑”位于该文博园一期景区“一梦千年”,宣传照片上,土黄色的“兵马俑”整齐排列,一座高台上是秦始皇的塑像。

  2月9日,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在官网上发布声明称,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依法对“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享有名称权,并且对已注册商标(如:“兵马俑”、“秦俑”、“秦始皇兵马俑”、“铜车马”、“秦始皇帝陵”)享有商标专用权。任何未经授权使用的行为,均构成侵权。

  昨日,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法律顾问、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闫玉新表示:“我们希望通过发布《声明》来向海内外游客澄清这些‘山寨兵马俑’展览与秦陵博物院没有任何关系。发布《声明》也是对游客知情权的保护。”

  面对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声明,五千年文博园行政总监殷照平称,景区内的秦始皇塑像群并不是完全按照西安临潼兵马俑一号坑复制而成。该景区也回应称“我们不侵权,没必要沟通。”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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