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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在建小区办假证提前预售 举报人遭开发商威胁

西安新闻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17-04-10 15:48:51
[摘要]西安市韶雨地铁城楼盘的业主买房三年,却遭遇“要房房是坑,退房没有钱”的尴尬。

  业主打赢了官司还是一分钱没拿到

  记者了解到,这几年,业主们除了向行政监管部门反映韶雨地铁城项目违法违规的情况外,部分业主也先后将广东省韶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西安分公司起诉到雁塔区法院,并赢得了官司。

  记者:“你是几月份打的官司?”

  业主:“2015年7月。”

  记者:“7月?”

  业主:“对。”

  业主:“我是14年5月份打的官司,从9月份执行。”

  记者:“现在也没拿到钱?”

  业主:“没有拿到一分钱。”

  业主们说,法院判决他们与韶关二建西安分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业主购房款,赔偿利息。然而,开发商至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业主:“现在早都进入执行程序了,去反映去了,跑了不知道多少趟,现在一直说没有可执行的财产。”

  然而,业主们告诉记者,通过他们自己调查,发现广东省韶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在陕西石泉和山西河津市都有开发项目,目前他们已经将这些情况反映给了雁塔区法院执行局,希望能够挽回自己的损失。对于韶雨地铁城业主的遭遇,法律专家表示,一方面要依靠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管,另一方面还得靠法院的执行。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黎莹:“那么这个公司是属于分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如果分公司的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话,总公司是需要对分公司这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所以在执行过程当中,可以把总公司追加进来,追加成被执行人,其次要看一下,要搜集一下这个股东对于分公司的设立他的出资是否履行到位,如果他的出资不实,或者是抽逃出资,或者是存在关联交易挪动了这个项目的资金的情况下,可以将股东的个人财产,也就是将股东追加成本案的被执行人执行股东的个人财产。”

  韶雨地铁城项目这个大“坑”真是坑苦了业主,如此嚣张的开发商难道就没人管得住吗?现在各级法院都加大了执行力度,像韶雨地铁城这个项目主管法院就要下大力气查处,真正履行职责,挽回业主的损失。

编辑: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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