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丈夫没有驾驶证,还让他将高速公路当成练车场。7月22日上午,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宝中队在宝鸡收费站发现一车停车换座。
当日,交警发现一辆白色雪弗兰轿车在距离收费站约200米处靠边停车,有更换驾驶员嫌疑。几分钟后,该车继续向收费站行驶,民警随即将其拦停进行检查。过程中,副驾驶男子朱某某神色紧张,民警便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朱某某称其没有驾驶证,但并未开车。民警随后调取视频监控。
朱某某自知无法隐瞒,便承认之前其开过一段路程,在快到收费站时,看到有民警检查,便靠边停车更换驾驶员。民警将监控资料调取并比对后,确认朱某某驾驶过机动车。
妻子王某某称:“丈夫朱某某准备参加驾校考试,想在高速路上练一下手,由我在旁边教他,车比较少。”
王某某因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朱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人将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目前,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处理。
宝鸡高速交警提醒:即便是刚刚取得驾驶证的驾驶人,在高速路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也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华商报记者 张超)
编辑:唐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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