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准备过年期间请家里人吃团圆饭,在饭店预定了3桌并交了1000元定金,但因疫情被取消,其儿子去退款时,饭店称定金在2020年年底前有效,不能退。
72岁的王先生家住西安市火炬路附近,他们家兄弟姐妹有5人,每年春节期间都会轮流请客聚餐,今年春节轮到王先生请客。“去年10月29日,我在咸宁中路的宗江小阁宴饭店订了3桌饭,一桌备餐,每桌标准是1750元,预定的时候交了1000元的定金,准备大年初五(1月29日)中午聚餐。”王先生说,因为疫情聚餐不得不取消,之后便让其儿子去退定金。
3月12日,王先生的儿子告诉华商报记者,大年三十(1月24日)他拿着定金收据去饭店退款,但被告知,定金没法退还,只能转成消费卡,1000元当成预存的钱,有效期至2020年年底。“老人年纪大了,不想来回折腾,我父亲就希望能退款。”
记者看到收据上写着,2019年10月29日收到押金1000元,另一个不同颜色的笔写着,此定金于2020年年底前有效,过期作废。
3月12日下午,记者拨打了宗江小阁宴饭店的订餐电话,工作人员说,他是值班看门的,现在饭店还未上班营业,上班后可以退款。
华商报记者 田睿
编辑:报社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