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21时许,一辆绿色陕AS77XX重型自卸货车(建筑垃圾清运车)沿西安市长安区韦鸣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雁引路与韦鸣路交汇处时,时逢交警长安大队引镇中队民警在此处进行重点违法行为治理,被民警拦截检查。
经查,该车辆驾驶人杨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无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备案证,被交警依法查处。杨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该驾驶人于2019年因无证驾驶曾被交警莲湖大队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交警长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杨某再次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同时上报大队安监中队,向该垃圾清运企业车队管辖大队发出清查通报。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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