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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房主把房租给别人做家庭旅馆 租期结束收到一屋垃圾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田睿 2020-07-12 07:27:49
[摘要]五年房租期满后,薛先生去收房时发现房屋并未恢复原样,加设的房间隔板等建筑垃圾都未清理。

  干净整洁的毛坯房现在被租客留下垃圾和房间隔板,租客退租后不按约定恢复原样还失联,拆除和清理费用得三四千元。租客不守信的行为让房东很气愤。

  五年前,薛先生的母亲唐女士将自家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皇家园林小区里的一套房屋出租给了张某和薛某。签租房合同时,租客称准备经营一家家庭旅馆,会对房屋进行改造,用隔板分离出几间房屋,并约定房租到期后会恢复原样。

  今年6月30日,五年房租期满后,薛先生去收房时发现房屋并未恢复原样,加设的房间隔板等建筑垃圾都未清理。“我联系了张某,他说家人生病住院了,承诺四五天后会恢复原样。”薛先生说,7月9日他去收房时看到房屋仍未恢复原样。对于租客的失信行为,他很气愤。“我咨询过相关人员,房屋清理、拆除隔板需要三四千元,虽然租客当时交的1300元押金还没退,但也不够清理费用。”

  薛先生说,7月10日他再次联系张某时,对方始终不接电话。他更换了号码再联系时,对方称让他联系其老板处理此事,并提供了电话。“张某提供的电话打过去提示是空号,之后我又给张某打了十几个电话都没人接。”

  7月11日,华商报记者看到薛先生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房租到期后,租客应将房子恢复为原来毛坯房的状态。记者看到,房屋内加设的房间隔板未拆除,地上还堆放着木板、废弃家具等垃圾。记者拨打张某电话时显示“通话中”。

  薛先生告诉记者,7月10日他报了警,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大明宫派出所民警称无法立案,建议他去法院起诉。“法院起诉太耗时间了,而且也划不来。我现在只希望租客能按约定将房屋恢复成原样。” 华商报记者 田睿 实习生 王玮一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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