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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长期没交物业费被物业起诉 法官巧化解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1-02-15 11:32:24
[摘要]2018年1月4日,原告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白某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约定每月15日前缴纳物业费。

  “我们提供物业服务,你为啥不交物业费?咱们法院见!”“你们什么服务都没提供,楼道卫生差,房子漏水,小区摆摊,暖气不通,凭啥让我交钱?”……近日,西安市未央法院法官张丁在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时,巧用“要素式审理登记表”准确找到案件争议点,并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2018年1月4日,原告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白某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约定每月15日前缴纳物业费。逾期不交,按照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后原告依约提供物业服务,但被告自2019年3月1日起便未缴纳物业费,截至2020年10月31日,累计欠付5000余元,原告诉至未央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及时与双方沟通,指导其填写案件要素式审理登记表,从而找出双方的争议点。被告称2020年1月前房屋空置,要求按照空置标准计算。经与原告沟通,其同意该方案,最终被告当庭支付原告4000元,原告撤回起诉。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张菡梅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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