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日前表示,创业板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首批创业板企业预计10月底或11月初登陆交易所挂牌交易。自1998年提出设想以来,创业板已风风雨雨走到第11个年头。这一消息意味着创业板真的已经来临了,而从历史经验看,此时恰恰是人们最容易淡忘风险的时刻,因此在此时最需警示而非欢呼。创业板的推出弥补了中国资本市场体制建设的短板,意味着科技创业企业能够在资本市场上获得发展的空间。然而至今为止,尽管创业板市场已经呼之欲出,但有关创业板市场体制定位的深刻思考却并未明确,尤其需要厘清“中国特色”对于创业板的影响。众所周之,全球创业板市场几乎是全线失败,多数市场甚至因没有成交量而关门歇业。当然,以国内资本市场喜好“炒新”的惯例来看,创业板可能不会因为没有成交而失败,笔者担心的反而是市场过度炒作,最终不仅 误导了投资者的价值判断,还可能伤害科技 企业的发展前景,最终让创业板的设立初衷南辕北辙。中国资本市场的特征是往往容易 “涨过头”或者“跌过头”,而投机炒作的氛围很容易 被激发出来。上周上市的新股“桂林三金”与“万马电缆”就是典型例证,在监管部门再三警示之下,两只新股还是被大幅炒作,直至遭受盘中临时停牌的处罚。
基于创业板所谓“科技企业”的属性,投资者很难对企业股价给出公认的合理判断。正如同纳斯达克市场的微软等高科技股票一样,传统产业的估值方法并不适用,由此就打开了任人炒作的体制基础。对此,监管部门或许同样难以从估值上合理判断,但是基于避免科技产业发展受到误导的目标,仍需要在创业板开盘交易之前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资本市场之于企业的发展,其核心的作用在于帮助企业突破融资瓶颈,成为一家上市公司是企业发展升级的“中点”,而绝非“终点”。由此而言,如果资本市场对于相关企业的股价定位远超合理判断,比如大幅度高于企业创业者自身给出的估值,那么创业者非常有可能选择全部抛出股票、兑现股票来落袋为安。这样,创业板开闸带来的市场结果就是,大量的科技企业仅仅以成功上市交易、实现股权兑现为目标,而一些投机炒作者最终成为科技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这一状况如果大面积出现并长期持续,对于中国科技企业的发展而言,或许会成为一个悲哀的结局。那就是科技企业因此而失去对持久创新能力的追求,而只是侧重于能否满足上市交易的条件,甚至去迎合金融投机资本的兴趣。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创业板由优化资源配置的融资渠道,转而成为制约了科技企业的发展空间诱因。
事实上,在A股市场的发展历史上,类似的情况并不鲜见。一些实业资本在品尝到金融投资的暴利之后,转而用大笔运营资金进行所谓“股权投资”,至于自身的市场主业则被轻易放弃。到头来,受到伤害的不仅仅是企业自身,还有中国产业资本的整体发展空间。以此观察,创业板的推出之于创投企业,正可谓是“水与舟”的关系,也就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作为创业板市场的监管机构,必须从体制规范的角度,高度关注这一问题,避免让资本市场伤害实业资本的发展动力。 (马红漫 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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