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不了案”的协议
案发后,张鹏及其家属多次到县委、县政府“讨说法”,但案子始终没有进展。
6月下旬,张鹏的妹夫、在榆林工作的老谢将此事告诉好友“塞北一叶”,“塞北一叶”在网上发表一篇《横山县幼女惨遭强奸,相关部门不作为》的帖子。
很快,帖子被广泛转载,在一些论坛还被置顶,同时也有当地媒体采访此事。
7月5日,在中间人的多次协调下,据说由知名律师草拟了一份《协议书》,被摁上6枚鲜红的指印:
协议书
甲方:横山县××小学
法定代表人:张××(校长)
乙方:张鹏赵欣晓菲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乙方晓菲于2009年5月21日夜间,在××小学寝室内遭受到不法侵害一事的各项民事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赔偿乙方晓菲的住院治疗费、陪护人工资、伙食补助费、营养补助费、差旅费、精神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贰拾陆万伍仟元整(含事后已给的四万五千元整)。
二、付款方法:
1.本协议生效之日,即由甲方支付乙方各项赔偿费壹拾陆万伍仟元整。
2.下余拾万元待此事态彻底平息(指上级领导不作批示,新闻媒体不再关注此事,也不再追究有关责任人或该案三个月内公安机关破不了),由甲方于2009年10月4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其他:
1.甲方本次已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26条规定,向乙方作补偿,并均超出国家当年标准,故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纠缠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或政府。
2.协议生效后,乙方保证3日内在纪检、监察部门,各新闻媒体上,消除对甲方的不良影响。
3.协议生效后,乙方晓菲再因本次遭遇而引发的病变与产生的费用,甲方概不承担。
4.协议生效后,乙方保证不再追究甲方及其教工的任何责任,不做对甲方不利的宣传、报道。
5.双方已达成的协议,作为案子破不了的协议,若能破案,乙方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民事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反悔无效。
2.本协议生效后,若甲方不按约定期限支付给乙方各项赔偿补偿费,则每逾期一日,应同时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两倍给乙方。
3.本协议生效后,若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则甲方有权追回给乙方的各项费用,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5万元违约金。
……
7月9日上午,在横山县南大街一宾馆,校长张某等人携带20余万现金,将包括协议约定于10月4日支付的“下余拾万元”,一次性完全结清。
7月21日,记者询问该笔款项的来源,张某在电话里解释说是由“我们六七个当事人”包括总务、政教、班主任和他本人等出资,因为当时出事的宿舍没有上锁,他们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追问所谓的“当事人”到底是6人还是7人,张某答复说是7人。在被问及各自的具体出资数额时,张说自己在老家手机信号不好,听不清楚。再次拨打,手机出现忙音。
协议签订后,晓菲的父母反过头来劝老谢说:“算了吧,咱斗不过人家,你们就别捅这事了。”
7月7日,老谢上网发帖称:“可怜的女儿就被这个世界出卖了。”
张鹏说他并不甘心,他说他身体多病,也许活不过今年。
“但如果能够破了这个案子,我不要这钱,哪怕我再添几个都成,这样我也就可以闭上眼睛了。”在他随身的小包里,除了签订的协议书外,还有18张学校全部男老师的照片,这是他从学校“公示栏”里揭下来的,曾多次让女儿辨认,并为此多次找到警方提供线索。
对于妹夫和朋友在网上的帖子,张鹏也有自己的担心。因为按照协议第四项第三条约定,若是他“违约”,不但要退回补偿,而且还要倒赔对方5万元。
但“塞北一叶”并不想放弃,他同时在网上呐喊呼吁。网友“大漠孤鹰”立即跟帖:一个仅仅11岁的花骨朵,一个仅仅是小学4年级的学生,面对这罪恶的手,是无力抗争的……一纸协议和26.5万元,就可以解决一切了!
老实巴交的张鹏也听说了网络上的声援,心酸地说:“我们没有本事,世上有人为我们打抱不平,我也不会阻挡。”
令人心酸的日记
自晓菲出事后,她就再也没有回到自己的家。
晓菲所在的村是国家扶贫开发村,距乡政府约5公里。因为村小学没有英语老师,年初春节过后,晓菲就转学到了乡中心小学就读。
晓菲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在她家窑洞的墙壁上,十多个奖状格外显眼,其中有“三好学生奖”、“期中考试奖”、“作文竞赛奖”和“硬笔书法奖”等。在今年转入中心小学后的第一次期中考试中,晓菲在全年级80多同学中排名第二,这让她的父母一直感到很欣慰。
但让晓菲的母亲赵欣最担心的是,此事会不会影响女儿将来生育。
事发当天,张鹏先是带着女儿在县城看病,大夫建议他们去榆林看心理医生,于是他带女儿到了榆林,医生嘱咐说,这种心理阴影可能会伴随娃娃终生。而心理医生一小时160元的收费,的确远远超出了张鹏的想象。令他担忧的是,几次治疗过后,女儿的情绪并不见好转,每天都暗自流泪,独自发呆。
稍微稳定下来,张鹏觉得娃娃已不能再回村里,于是就在县城边的山沟里,租了两间便宜的民房,不包括水电费一年租金3300元。妻子赵欣依旧在家照顾一群羊和一头驴。为方便往来县城和村子,张鹏买了一辆摩托,因此也引来村里人的闲言碎语。
如今张鹏给女儿报了补习班,晓菲下课回来就独自在屋里看书。
在一本漂亮的卡通日记本里,记者看到晓菲在2008年9月8日写的一段日记。
她在这段题为《创建平安横山》的日记里写道: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平平安安的,那该多好啊!不管要去哪,都该要有大人的帮助去,不然会意外受到伤害,我们不要去不平安的地方,不就平安了吗?
13责任人受处分
7月22日下午,横山县纪检委信访室主任,也是负责处理此违纪案件的负责人郑东山口头介绍,横山县纪检委于6月29日介入调查,7月6日发文作出处理决定,针对横山县××中心小学管理安全隐患,分别给予县教育局局长、××乡党委书记、乡长和中心小学校长等13人诫勉督导、行政记过、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党内严重警告以及免职处分。
这份文件的具体内容,郑以保密为由未让记者查阅。
问及校长张某所赔付的26.5万元的来源,郑东山表示并不清楚此事。 (此报道中当事人及其亲属均使用化名)本报记者张宏伟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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