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发生在简阳市疾控中心外的不明爆炸事件,事实真相究竟如何?5日下午,资阳警方就这起发生在闹市区的突发事件,作出“意外爆炸”的定性。据警方称,爆炸事件使两名市民被铁砂击中,经济损失估价1.1万余元。
5日上午10时许,资阳市公安局民警陶丽电告本报记者:下午3时,资阳警方将在简阳市公安局五楼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关于简阳“8·4”爆炸事件的相关情况。陶丽称:“新闻发布会上,警方将对爆炸事件的相关问题,回答媒体提问。”可到中午12时许,陶丽又突然来电,说原定下午3时的新闻发布会取消,警方将向媒体提供一份新闻通稿。但她没有说明取消的原因。
5日下午16时13分许,资阳市公安局发来新闻通稿。8月4日下午4时40分许,简阳市红建路一段市疾控中心外发生一起意外爆炸事件。据公安机关调查时目击者称,事发当时一辆摩托车从事发地驶过,摩托车上掉下一包不明物品,正好被跟进的一辆车牌为川M25639的白色轿车碾压,发生爆炸。
经警方初步调查,爆炸事件中,两名市民因铁砂嵌入(均为1粒,已取出)而造成轻微伤,目前正住院观察治疗。另两名市民表皮擦伤在家无碍,小轿车乘员无伤亡,轿车右前轮局部及后挡风玻璃和疾控中心办公楼部分窗户玻璃损坏,经济损失估价1.1万余元。经公安机关对现场提取物检验鉴定,认定爆炸物系黑色火药并混装铁砂,无任何引爆装置。黑火药是一种低能炸药,在运输、保管、使用过程中如遇碰撞、挤压、敲打、坠落等极易引起意外爆炸。通过现场勘查和实验室检验判定,爆炸物是塑料膜包裹的黑火药及铁砂,爆炸过程为川M25639号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右前轮碾压到地面的包裹物而发生爆炸。目前,相关情况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 ( 杨元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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