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新增10个、哨点医院新增11家■流感监测管理周报工作昨起启动
8月13日下午3时,省卫生厅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流感监测网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尽快建设启动新增的10家流感网络实验室和11家哨点医院。
据了解,为进一步扩大和完善我国流感监测网络,动态监测甲型H1N1流感和季节性流感病毒的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并处置流感暴发疫情,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全国
实施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按照卫生部安排,我省的流感网络实验室将由2家增至12家,哨点医院由7家增至18家,共有30家全国流感监测网络成员。
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郝庆玉在会上表示,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哨点医院及网络实验室的检查督导工作,确保8月15日前全部18家哨点医院和原有的2家网络实验室(陕西省、西安市疾控中心)必须开展工作。目前我省已有4家网络实验室具备开展工作条件,8月30日前,所有12家网络实验室必须全部开展工作。9月30日前,所有12个网络实验室必须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并开展工作。8月下旬省卫生厅将组织对重点市(区)项目工作进行督导。
省卫生厅要求各网络实验室、哨点医院要严格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及时、准确、高效地做好各项监测工作,认真做好监测工作的日报工作。
郝庆玉介绍说,我省将启动各地流感监测管理周报工作。自2009年8月14日起,各设区市卫生局于每周二12时前将上周流感监测网络项目周报表分别报至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各地报表后报卫生厅。
■职责要求
流感样病例数和就诊总数哨点医院每日都要报告
按照卫生部安排,全国流感监测网络扩大至411家网络实验室和556家哨点医院,今年年底前将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动态监测全国流感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特征变化,及时发现、有效处置暴发疫情。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包括:
■流感样病例监测
所有国家级哨点医院均开展全年流感监测工作。每日报告门急诊流感样病例数和就诊总数;每周采集20~30份流感样病例标本,可每日采样或间日采样,标本送相应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
■暴发疫情监测及调查处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到每起暴发疫情均要采集标本,送相应的网络实验室开展流感病毒实验室检测,并将疫情基本情况和实验室诊断结果进行网络直报。
■实验室检测和送样工作
网络实验室收到流感样病例标本后,要求在24小时内进行标本处理和核酸检测,将标本信息录入“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并于3周内在符合生物安全要求和具备检测条件的实验室完成病毒分离鉴定工作。相关标本和毒株应及时运送国家流感中心。 本报记者 周沐辉
■成员单位
■备注
如哨点医院对应网络实验室不具备检测能力,所采集标本由所对应的网络实验室送至指定的具备能力的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和网络直报。具体安排为:汉中、安康、商洛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渭南、铜川送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宝鸡、杨凌示范区送咸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延安送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统一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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