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想把已经进入ICU里面的重病人存款取出来支付医疗费,但却没有存折密码,类似的事情往往因为无法逾越银行规定而少有成功。昨日记者从中山市公证处获悉,中山市一单这样的案例,却通过办理用途声明的方式得以解决。
家属急于提款救治重病人
本月月初,黄老先生因为中风后进了中山市一家医院的ICU(重病监护室),由于黄老先生一直没有清醒过来,而且在ICU内接受治疗每天至少花3000元。
住院后10天左右,他的老伴和子女商量后决定,把黄老先生的存款拿出来支付高昂的医疗费。但是,他们却没有存折的密码,按照这家银行的规定,此种情况下,必须由开户者本人前来办理手续,才能将存款取出。
家属提出,希望由中山市公证处办理一个委托取款公证来达到取款目的,可是,委托取款公证一般由存款者本人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而且,即使特殊情况下由公证处工作人员上门办理,当事人也必须处于清醒的状态。“上门办理公证需要考虑当事人的行为能力。
也就是说,尽管当事人说话但是在重病的情况下可能意识不清晰,说出来的东西不一定是他清醒时的真实意愿,所以入住ICU后是不适宜办理这个公证的。”中山市公证处主任郑顺明表示。
用途声明公证获银行认可
不过,中山市公证处经过研究后提出了这样一个被认可的方案:让黄老先生的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为他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然后让他的亲属给银行写份用途声明书,再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声明书公证,证明替黄某取出款项的用途,及担保日后因款项问题引发的纠纷由亲属自行负责。
该银行是广东省设立的一家地方性商业银行,并无太多上级垂直管理的部门,该行就此向中山市金融主管部门请示后,同意了家属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提款。
郑顺明认为,类似黄老先生的这种案例很多,因为涉及到财产继承等复杂的问题,这种情况下银行一般不敢贸然答应家属代为提款,“这个事情的解决方式,也许能够为同行们提供一个范本。”(记者姜永涛 通讯员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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