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诗成
首个《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日前发布。用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张建政的话说,西安城管将由此步入“标准化执法”时代。对此探索,我们谨慎欢迎并充满期待:这是一份旨在规范、约束城管的努力,如果能很好落实,将一定程度上缓解焦灼的城管执法氛围,也有助于扭转这个队伍的整体形象。
不得不承认,这些年“城管”的名声确实不好,城管自己也感到委屈,觉得被“妖魔化”了;另一方面,粗鲁执法、随意执法、暴力执法的新闻屡见报端,害群之马纵是少数,也会大大伤害整体形象。各地城管队伍,都在努力寻求缓解之道。昨日有报道称,广州将在市公安局设立城市管理特勤大队,希望通过“城管公安”的出现,令“城管执法人员在暴力抗法中被动挨打的尴尬局面也可以得到根本解决”。没想到,此举遭到网民一片质疑,认为“改个名头”只能是换汤不换药。
扭转城管形象,根本是规范执法权力,依法执法。为什么城市管理中动辄会有纠纷?多因为有些执法人员常常简单粗暴,凭感情执法,凭心情执法。话不投机就要处罚,罚轻罚重全靠自己一句话——— 执法就像“橡皮筋”,这不但容易引发被执法者的不满,也容易滋长执法者的权力膨胀,觉得自己权力大得不得了,动辄牛气烘烘。
中止这种乱象,关键就是规范权力的边界,约束城管队员的“自由裁量权”:从“弹性”变成“刚性”,将“橡皮筋”变成“硬杠杠”。我们以为,制定出一套执法标准,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徒法不足以自行”,要充分释放出“标准化执法”的魅力,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首先是应该将这个执行标准广泛地公布于众,让公众非常清楚这些规定。如果被执法者不知晓占道经营或其他行为的“违法程度”与应该接受的惩罚力度,一些执法者就难免要钻空子随口开罚单,随意定罚额。这也会倒逼着执法者认真学习规章,依照标准行事。
其次是应该畅通举报通道。很多被执法者遇到粗暴执法,常会“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很多对抗,也就是在“讲理”的时候激化的。新标准中明确了“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但更重要的是,应该避免这种申辩流于形式。一个公开有效的“讲理通道”,必须真实有效地建立起来。
三是应该通过梳理,继续压缩现有自由裁量权。不同于全国性法律法规制定时要考虑地域差异等问题,在一个城市中,各类状况的差别性并不太大,刚性、统一的执法规范比较可行。应该通过加强学习、培训、考评等方式,提高执法者认知与操作水平,建立起规则意识。这也是长效化管理的关键。
最后,我们也要提醒:诚然,从过去遇到问题去拆、去撕、去收不同,按照标准化执法,现在只需要两人一组向当事人下达法律文书就可以了。这使得城管执法的工作更“文明”了,把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和法院的依法办案有机结合起来,固然可以“缓解城管压力”,但也要考虑法院的“压力与成本”。据资料显示,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在全国首家成立了城管巡回法庭,集中受理莲湖执法局的非诉案件移交执行工作,四个多月来共移交案件200多起,执行88起。这还只是一个区的工作量,如果推广开来,法院系统的工作压力应该考虑,而城管部门的工作角色恐怕也要再做评估。
城市管理标准化执法对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很有意义。我们也希望城管队伍能通过这项“标准化工作”,在守护城市形象和兼顾弱势群众生存之间、在加大执法力度和文明执法之间,作出很好的平衡。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不容易的工作,应该深刻部署,全面落到实地的法规,才值得去歌颂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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