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可能将适用刑法,乘客乘坐醉酒司机驾驶的机动车或将受到处罚”。近日,公安部给全国交管部门下发《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将醉酒驾车等行为纳入刑法处罚范围,并首次提出“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的内容。
公安部“破天荒”的抛出“司机醉驾乘客担责”提法后,立即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议。今日,许多读者纷纷打进本报开通的参与讨论热线,各抒己见。
新闻回顾:
公安部拟规定醉驾司机同车乘客应受罚
司机醉驾乘客担责您怎么看?
——<<<网友见解
同乘者应勇敢地对酒驾说“不”
读者王先生说,因醉酒驾车导致的交通事故,已给不少家庭带来了失去亲人的痛苦,让一些家庭在瞬间家破人亡,此类似交通违法发生后,也往往令肇事者也追悔莫及。虽然司机不该饮酒驾车,但如果司机已突破了这道防线,那么,同乘者的一句劝阻可能会显得非常重要,甚至可以阻止悲剧的发生。但现实中,一些乘客已察觉到司机饮酒,但碍于面子或担心惹麻烦,往往不会上前劝阻或制止。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同乘者能勇敢地站出来说‘不’,也许,可能发生的悲剧就会至此打住。但正是由于乘客主观上想当好人,才造成客观上对劝阻饮酒司机的冷漠。”今日,王先生说,乘客这种事不关已不闻不问的做法,其实是对饮酒司机的放纵,是对自己乘车安全的不负责。
“司机醉驾乘客担责,是要求全社会共同抵制和打击酒驾的举措,我支持这种做法,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减少酒驾对社会的危害,让越来越少的家庭从这种悲痛中走出。”王先生说,每起不同的醉驾发生后,至于乘客到底承担怎样的责任,这值得讨论。但“司机醉驾乘客担责”的提法他持支持态度。
网友举出极端例子:乘客是哑巴或婴儿咋办?
“要是坐公交车或长途车,如果司机醉酒驾车被查处,难道整车的乘客都要接受调查承担连带责任?”市民李先生说,国家从严打击醉驾的做法深得老百姓支持,但让乘客承担责任却并无法律依据。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共同故意、共同行为的才负连带责任,而《意见》指出,对酒后驾驶不劝阻不制止的同乘者设定罚款处罚,提出处罚的依据却是“不劝阻、不制止”这与法理并不相符。”未透露姓名的一法律界人士说。
“要是乘客中有哑巴或还不会说话的婴儿又将怎么办呢?” 网友“木门飞马”在网上发贴称,既然是连带,那些给司机提供酒水的个人或餐馆或家庭是否也要一并受罚呢?甚至生产酒的厂家?既然是连带,乘客为司机担责,那谁来为乘客担责呢?既然是连带,杀人者就更不好说,不仅株连九族,还要追究刀啊棒啊的厂家。反之,一人获了奖是否下面的都跟着一层一层的获奖呢?
建议“担责”公车私车要区分
“司机理应在不喝酒情况下驾车,如果因司机酒后或醉酒驾车而连累到乘客,这是不公平的,至少应当区别对待。”。在今日的热线中一些读者说,如果乘客乘座公交、长途车或出租汽车等营运车辆时,发现司机醉驾,在这种情况下让乘客担责是欠妥的。
“这些车辆应当安全准时地将乘客送达目的地,因为自从购票时,乘客与运输单位之间已建起合同关系,司机醉驾实际上已对乘客安全带来隐患,在这种情况下,乘客理应追究醉驾司机责任,而让乘客担责似乎不符情理。”一读者说,营运车辆如果发生司机醉驾,不应该让无辜的税额担责,而更让运输公司承担责任。
但热线中也有读者提出,对于不同的司乘组成情况应区分对待,如果非营运车辆内乘客系司机,在这种情况下,若发现司机醉驾而不加劝阻,那么,对于这样的乘客应当处罚。
“一般乘客并不需要非常清楚交法和有关规定,但作为手持驾驶证的乘客,应当知道不准酒驾醉驾,不劝阻司机醉驾的行为理应担责。”读者说,特别是乘客若事先与司机一起饮酒,而后司机醉驾自己“当好人”乘坐,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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