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福生)签了协议不履行,苦了开发商。西安市长安区繁华大街韦曲北街上,有一栋“烂尾楼”一放就是10多年,如今仍旧放在那里。投资商投诉称,问题出在原本应由街道办办理的事项,韦曲街道办却指定由一民营企业老板“代办”。
“烂尾楼”扎在繁华街中
记者现场看到,长安桥友商贸大厦一楼有火锅店、医院住院部、五金店等已营业,4至7层的房屋没有粉刷、装修,闲置在那里。与周边市容环境形成反差。长安区房地产管理局证实,这栋大厦至今未办“房产证”。
记者在1996年6月21日的《长安报》头版头条报道中看到,由长安古都电线厂投资兴建的这栋大厦建到三层时,因资金不足被迫停建。当年该厂领导四处寻找合作伙伴,最终同投资商陕西利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达成共同投资的意向书。两位副县长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现场办公,促成双方于当年6月签订了正式合同,投资商投资300多万元续建4至7层及配套工程。两位副县长明确表态:“引资兴建桥友商贸大厦是兴县富民的一件好事……”
投资商对记者说,当年签订合同后,一切顺利,7层大厦主体于1997年4月通过验收。但就在进入内部装修时,双方发生纠纷,大厦续建被迫“搁浅”,并引发诉讼,就这么一折腾就是10年。
街道办签了协议兑现难
直到2007年2月10日,长安区韦曲街道办动员该公司撤诉并与其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甲方(韦曲街道办)约定于2007年4月5日前办完桥友商贸大厦及接建住宅楼的整体立项、图纸审批和政府相关主管单位的所有手续”同时,“甲方赔偿乙方(陕西利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损失80万元……于2007年6月30日前支付完”。
投资商讲,韦曲街道办签了协议不兑现,至今也没有给其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约定赔偿80万元,至今只付了50万元。
记者就此事进行采访,韦曲街道办主任贠孝民安排该街道办企业办有关负责人李在贤接待记者。李说,长安古都电线厂改制,卖给了当地一家民营企业,之后,街道办安排这家企业的老总负责解决问题。至今没办手续,主要原因是陕西利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要价太高,双方说不到一块儿。赔付不到位是因为政府没有这笔费用的拨款。
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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