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西安西华门,民警拉住一位闯红灯的行人,对其教育后罚款10元 本报记者 陈团结 摄
解放路与东新街十字,民警叫住一名闯红灯的男子 本报记者 苗波 摄
西华门十字,两名行人闯红灯后在车流中快速穿行,左面的被罚了款,右面的开溜了 本报记者 陈团结 摄
谢先生(右)说没想到自己的第一次处罚是因为闯红灯 本报记者 陈团结 摄
昨日,西安“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拉开帷幕,一天时间共处罚行人、非机动车919例,登记违法者2173例,罚款12070元。活动首日即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据悉,整治期间,每天将有800余人次的警力上街严管。
规定:西安闯红灯14日起罚10元 违法者名单将曝光
两学生:怕丢人找钱都不要
昨日上午7时30分,西华门十字。当陈某和同学穿越协勤员的“封锁”,从东向西走过西华门十字时,被执勤交警拦下,“同志,你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现在对你们做出每人罚款10元的决定。”
看到记者的镜头对准了自己,陈某的同学一边抱头躲避镜头,一边说:“罚款我认了,能不能别拍我了?”交警请陈某出示相关证件,并登记了他的学校、电话,陈某的同学有些着急:“别拍了,太丢人了!”
“小伙子,知道错了吧?”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海玲上前询问他,“有这次经历后,以后还闯红灯吗?”“不了,以后再也不闯了!”陈某的同学焦急地跺着脚:“罚款事小,关键是太丢人了!”
趁着民警一不留神,陈某和同学一路小跑离开了交警执勤点。交警急忙向他们呼喊:“同志,还没有给你找钱呢!”但两人似乎没有听见一样,反而加速跑开。“他和同学连找的钱都没要。”
陈某和其同学也成为昨日交警开展对行人、非机动车整顿以来的第一例罚单,为了“面子”,他们宁愿多掏30元,也不愿意被登记在册。
政府工作者:苦求记者删照片
“我上班迟到了,才闯红灯的。”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冯先生捂着头,一边避开记者镜头,一边告诉交警,自己刚刚从部队转业,还没有身份证。匆匆地留下姓名和电话,交了10元罚款后,他马上离开了处罚现场。
几分钟后,看到现场再没有人“关注”自己,冯先生也顾不得去单位了,又悄悄折回现场,慢慢地走到每一个记者身边,苦笑着求情:“同志,你看能不能把我的照片删了……”
拾荒者:我身上没带钱
在大差市十字,交警碑林大队民警也正在整治行人、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推着旧三轮车的拾荒者李某表示自己身上没有带钱后,碑林大队民警现场给他分析了一组数据:在我国,平均每天交通事故死亡400余人,40%是由于行人闯红灯引起的。民警还告诉他:“以后可不要闯红灯了,咱屋里老婆、娃还等着咱回去呢!咱还要养活他们呢!你说是不是?”“通过登记的违法者信息分析,行人的违法行为主要以闯红灯、翻越隔离栏等为主;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主要是带人、不按规定行驶、逆行等。”西安市交警支队秩序科民警说。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何杰采写
-专家观点
闯红灯是从众心理作怪
“闯红灯是典型的从众心理,许多行人都是在红灯已亮的情况下,靠自己判断心存侥幸。许多行人也都是见有别人通行,才跟着闯红灯。”西安心理咨询师钟锋说,行人闯红灯的从众心理反映出目前“我犯错,你买单”的心理。
钟锋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即使因行人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当事车辆也会承担责任。因此说到底,就是现行的法规制度存在软肋遗憾,甚至从某种程度上纵容了行人闯红灯。
“要是行人闯红灯要承担责任,也许他们就不会再有从众心理。”钟锋说,要遏制闯红灯的从众心理,就必须通过法律法规来约束,这样的话闯红灯者心理上也会多一次“选择”,一般都会选择“遵守”而非“违法”。不闯红灯也是一种从众心理,只要大家选择“遵守”,这种不闯红灯过马路的行为也被“从众”,并渐渐形成良好的习惯。“管理闯红灯,最好是分路段、分时段和分群体渐渐管理,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来引导和管理。”钟锋说,目前西安的警力、财力有限,对于闯红灯的管理不要急于求成和遍地开花,这样会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可能。
行人闯红灯不仅在西安,在其他城市甚至国外也都存在,让行人培养一种良好的交通习惯至关重要,通过这样一个过程,最终会把不闯红灯变成自觉。本报记者刘俊锋
怪象:天桥很多走的人少
记者重访“西安十大天桥之最” 天桥很多走的人少
两年多前,一个题为“西安市十大人行天桥之最”的帖子在网上广为流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西安市政建设及道路交通现状。时隔两年后,昨日记者逐一进行走访体验,发现不少天桥受到行人冷落。“最浪费资源”的永松路、崇业路口天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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