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宁军通讯员李鲲鹏郑越超)4男子趁夜偷了29台电脑显示器,被发现时声称是“搬家”。被识破后,一人被抓。21日该男子一审获刑4年半,处罚金3万元。
2009年9月2日凌晨4时许,西安市民李先生和两个朋友走到雁环路西姜村村口时,发现路边4男子身边放着几个大包,询问对方时被告知“搬家呢!”李先生发现包内全是电脑显示器。村治安办人员赶来,要求4男子拿来购物发票,4男子趁乱逃跑。其中一人钻进村民盖房工地,被抓。
被抓男子是27岁的蒲城县人李彬,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两年,2008年9月1日刑满释放。李彬交待,3同伙他并不认识,是作案前一天碰到的。他们当日凌晨1时30分窜至西姜村小学,李彬在墙外接应,另3人翻墙进入电教室,盗窃了29台17寸液晶电脑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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