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海洛因致脑残儿子死
本报讯无独有偶。近日,同样是在英国,一名57岁的母亲给自己患有脑疾病的儿子注射过量的海洛因导致儿子死亡。1月21日,法庭宣布,该母亲谋杀罪名成立,被判9年徒刑。
1月14日,这名母亲弗兰西斯·英格丽丝在庭审中说:“我做这些都是出于爱。”她表示,22岁的儿子汤姆在2007年6月一次车祸中脑部严重受伤后,像是“活在地狱”一样。除了给儿子注射致命剂量的药物,她别无选择。
儿子车祸2个月后,英格丽丝给儿子注射了过量的药物,造成儿子心脏短暂停止,之后她被逮捕。2008年,她在儿子苏醒后又给他注射了海洛因,致使儿子死亡。
在法庭上,英格丽丝否认自己谋杀和谋杀未遂。她说:“我感觉我儿子在出了救护车后已经失去了生命。我觉得我在帮助他获得解脱。”
英格丽丝表示,她曾祈求医院治疗儿子的病,但治疗之后发现儿子不但没有好转,样子还变得很可怕,嘴上起满了大泡。
英格丽丝表示,儿子生前仍然有意识,但是不能自己用语言表达出来。据英格丽丝讲述,事发当天,她来到儿子所在的医院,看到孩子静静地躺在床上。她告诉儿子她很爱他,“我给他注射,并告诉他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案例判罚不同 有四点原因
英国这两个相似案例截然不同的审判结果引发公众争议。为什么两种相似事件有不同的结局?记者采访了医学伦理专家、广东社会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玉整。他认为,导致两事件的结果不同有以下四点原因:
第一,从现有材料来看,两个事件之间存在区别。母亲盖德戴尔给女儿实施安乐死,是应女儿的要求,是在帮助女儿自杀,即协助自杀,而协助自杀在英国是合法的。母亲英格丽丝给儿子注射致命剂量的药物致其死亡,但因为儿子不能用言语表达自己的意愿,母亲的行为是否代表了儿子的意愿不能肯定。
第二,案件时间有差别。母亲盖德戴尔给女儿林恩实施安乐死,是在允许协助自杀的法令通过之后,而英格丽丝却是在法令通过之前给儿子注射过量海洛因致死。
第三,相关法律可能缺乏细则。既然允许他人(亲属)帮助患者协助自杀,协助是什么意思?如果法律界定含糊,执行起来就会给主观因素提供很多的空间。
第四,不同人的看法不一样。即使是同一个案例,不同的法官和陪审团就会有不同的结论。
董玉整认为,这两起案例也说明安乐死的问题确实十分复杂,要真正执行起来,社会的基础、法律的基础、文化的基础以及人性的基础都还较脆弱,不然就不会出现这么大的反差。
他还表示,这个案例再次引导我们深入思考:我们对自己对亲人对他人的生命,究竟怎样做才叫做尊重?我们对自己对亲人对他人的生命,究竟拥有什么样的建议权、协助权、决定权?对自己对亲人对他人痛苦不堪的存在,究竟是帮助他延长时间更有意义还是协助或决定结束其生命更有价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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