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前排中)等出庭受审,左一是文强妻子周晓亚重庆市五中院供图
本报重庆讯(特派记者李勇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开庭审理前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刚”,即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此外,文强的妻子周晓亚也一同出庭受审。
重庆六大“黑帮”“保护伞”文强被指控涉嫌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检方指出,由于牵扯个人隐私,文强的强奸罪将择日不公开审理。
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的指控,文强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625万元。另有1062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文强和妻子周晓亚昨日在法庭上的表现被旁听者视为“相互推卸责任”。
庭审直击
被带上法庭的文强一身深蓝色便装、黑框近视眼镜。和此前照片上的“文二哥”相比,昔日的霸气和自信在他脸上已经荡然无存。他因包庇、纵容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陈明亮、王天伦为首的重庆六大“黑帮”而落马。这六大“黑帮”纵横重庆黄赌毒枪犯罪领域、垄断生猪收购市场长达8年。
初进法庭,文强声音很细弱,发言偶尔还有点打磕绊,以至于在法警给每个被告人发了一瓶矿泉水后,文强连续努力了几次都没有拧开瓶盖,后来还是法警帮他打开的瓶子。但半小时后,已经适应了法庭气氛的文强开始变得镇静。面对公诉方“请你回答是还是不是”的讯问,文强反击:你的问题我一个字说不清楚嘛!
“朋友送钱不是受贿”
在检察官宣读完文强案长达52页的起诉书后,文强提出了3点异议:第一,他认为起诉书中所列举的许多宗自己“收钱”的事实不能认定为受贿,而是朋友之间逢年过节和日常的馈赠。他说自己每次出国(境)前,朋友都会赶来送美元、港币等现金。文强还强调说,这些朋友给自己送钱后并没有对自己提出任何“请托”要求,所以他认为朋友白送给他的钱不能认定为受贿。
第二,他承认起诉书中的全部收钱事实,但他说自己在收取钱物时并不知道对方是黑社会组织。他还举例说,当时应马当等人邀请去吃饭,饭后参加饭局的每个领导几乎都领到了红包:“我当时之所以答应马当的邀请,是因为听说他是政协委员!”
第三,文强说检方指控他的强奸罪不是事实。此前,有说法称文强曾强奸了一名巫姓女大学生,后来还多次和该女发生性关系。
文强夫妻几乎没正眼看对方
昨日的庭审开始,文强和妻子周晓亚在被告人席上并排相邻而坐。整个庭审初期,周晓亚和文强几乎都没有正眼看对方。只有当文强向法庭陈述,认为控方指控他的强奸罪不是事实时,周晓亚才抬头看了一眼文强。
此外,文强和妻子周晓亚昨日在法庭上的表现被旁听者视为“相互推卸责任”。文强显得很委屈地向法庭辩解说,收钱的许多事情都是周晓亚一手操持的,自己并不知情。
但随后周晓亚出庭后却认为,几乎所有收取钱物的事情都是在文强知道的情况下自己具体执行的。她说有的事情是自己先收了钱,然后等文强回家后给文强汇报。而有的事情则是文强在此前已知道有人要送钱来,让她心里有准备而已。
针对文强否认的、有人给他送现金和佛头到家求他办事,他并不知情一事,周晓亚反问检察官说:他回来后钱我交给他了,佛头就在家里摆着的,你说他知道不?
庭上语录
是否受贿
文强:“拜年贺生日,这是朋友来往啊!这些人在送钱来时,并没有提出任何请托事项,因此不存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公诉人:“为什么每次你要出国,这些人就要给你送外币?”
文强:“因为他们是我的好朋友。”
公诉人:“那你有没有给他们送过外币?”
文强:“没有。”
谁的责任
文强:“我可以肯定,这70多笔钱没有一次是我授意妻子收下的,她收了只把少数告诉了我。”
周晓亚:“他们给我送钱因为我是文强老婆!”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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