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待开庭的官司
被告掏出3900元,让没钱打这场官司的英雄状告自己。
其实,邓浩是没钱打这场官司的。
邓浩咨询的第一位律师,需要诉讼费7000元,加上法院的费用,共需1万元左右。争取法律援助的想法落空,钱从哪里来?邓浩决定卖血筹钱打官司。
带着对邓浩的感激,唐仁全委托朋友找到重庆正义律师事务所张来俊律师。出于对邓浩义举的敬佩,张律师只收2000元费用。唐仁全掏出3900元,支付了律师费和法院诉讼费,他和保险公司成了邓浩的被告。
“他出钱我告他!”邓浩见义勇为捉拿抢车歹徒,车主唐仁全是受益人。邓浩说,唐仁全可以说因此得不偿失,精神几近崩溃,现在还要出钱当第一被告,真是傻到了家。
4月1日,这场由见义勇为英雄当原告的官司就要开庭了。邓浩说,直到现在,他还在质疑自己的做法是不是真的玷污了见义勇为英雄的荣誉。
渝北区政法委
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渝北区政法委此前负责邓浩见义勇为申办事宜的周女士说,给予邓浩的荣誉,与他在实施义举中因受伤产生的医药费、护理费等是两码事,这些费用应该由受益人承担。
周女士认为,见义勇为的英雄主张自己的权益没有错,她建议邓浩应先咨询相关法律、规定,尽量少走弯路。
周女士告诉记者,不能让见义勇为英雄流血又流泪。之前,政法委曾责成双龙湖街道通知邓浩将医药费发票拿去报账,但一直没得回音。周女士说,邓浩如果生活确实困难,伤情还需继续救治,她可以向领导汇报争取落实帮扶政策。
当事人律师
车主和歹徒都该赔钱
为邓浩代理此案的重庆正义律师事务所张来俊律师认为,此案具有特殊性,不能简单地适用道路安全法。
张律师说,邓浩在整个事件中无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规定,该案属于交强险赔偿范畴,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依照民法,邓浩是在维护车主财产不受侵犯的情况下受伤的,作为受益人的车主和实施伤害行为的歹徒,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英雄
生活无着无奈告状
作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邓浩因打官司讨公道引起了人们的非议。记者就此采访了邓浩。
记者(以下简称记):从打算打官司到最终决定想了多久?
邓浩(以下简称邓):至少3个月。
记:为什么会花这么长时间?
邓:一直很犹豫,担心打官司为政府抹黑,玷污了这份荣誉。
记:为啥后来又决定打官司呢?
邓:没得法,受伤后遗症严重,家人生活无以为继,被逼无奈。
记:现在还担心玷污荣誉吗?
邓:也担心,但是政府给我的荣誉和奖励,是对我行为的肯定,根本不可能弥补我因此造成的损失,要回属于自己的钱应该没错吧。
记:如今不少人议论你是见义勇为英雄,不该打官司,你怎么看?
邓:很多朋友都这样说我。我相信,他们走进我的生活,也就会理解我为什么要打官司了。
保险公司
愿等法院审理判决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公司负责理赔的李经理说,现在双方的分歧就在于邓浩作为第三者受伤的时间界定。
保险公司认为,他是在该车被盗抢、抢劫、抢夺期间受伤的,所以不属于理赔范畴。车主及邓浩却认为,邓浩是在警察到达现场、车主身份得到认可后配合捉拿歹徒发生的,已经不属于被盗抢、抢劫、抢夺期间,应该获得赔偿。
李经理表示,现在既然已进入司法程序,他也不便多说,一切等到法院审理判决。作者:彭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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