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能电池有限公司:也许医生给她吃了什么药
医院:检查前胎儿就已经死了
对于陈丽敏胎死腹中一事,朗能电池有限公司的领导认为,陈丽敏去医院检查时,也许医生给她吃了什么药,并不承认是工作环境造成的。为改善工作环境,陈丽敏向厂方提出了辞职,但厂方没有批准。为早日摆脱这种局面,她鼓足勇气向媒体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陈丽敏告诉记者,她是9月3日投诉的,厂方知道后,4日晚上7时主动让她辞职。“我以前主动辞职厂里不同意,现在却主动让我走,这就是想封口啊,即使我走也要投诉。”陈丽敏气愤地说。
为证实陈丽敏在检查时是否吃过药导致胎儿死亡,前天下午,记者在陈丽敏夫妇的陪同下先后到了她做检查的两家医院采访。第一家是公司附近的天德门诊部,该门诊妇科医生告诉记者,为陈丽敏检查用的是仪器,根本没有开药。“我们检查时发现,她怀的胎儿已经死亡了,当时她还哭着说不可能,我们建议她到其他医院再作检查。”医生说。
随后,记者又来到陈丽敏第二次做产检的山厦医院。医生称,检查结果显示胎儿已经死了至少30天左右,因此让她住院做手术。“孕妇住院3天后出院的,我们要求住院一周,她因为没钱提前出院了。”医生说。
医生告诉记者,像陈丽敏这样长期在有辐射的工作环境中,容易造成流产、早产、畸形儿和死胎等现象,如果陈丽敏想要孩子,就必须离开目前的工作环境。
采访中,朗能电池有限公司的员工还告诉记者,类似陈丽敏这样胎死腹中的情况在厂里她不是第一例。员工们说,据传在陈丽敏之前就有4例了。后来,这些孕妇都辞职离厂了。
就此传说,记者询问该厂的王经理,他支支吾吾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倒是向记者说出了去年有十几名员工集体晕倒的事实。“去年那次集体‘中毒’很严重,是因为员工吸入了有毒气体造成的。”员工们对记者说。
□曝光
“临走时给了他们3个礼品盒”
对于陈丽敏的投诉,记者前天还向平湖街道办环保所进行了反映。尽管当天上午11时50分快到下班时间,但环保所的王副所长和一名工作人员还是赶到了现场。听了记者的讲述后,王副所长称,检查大气污染物排放、废水污染物排放、噪声、固体废物执行情况是他们的职责,车间内的空气质量归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管辖。
前天,记者又拨通了平湖街道卫生监督分所一名余姓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听了记者的讲述后,余姓负责人称头天晚上唱KTV太累了,中午要休息一下。当记者说情况紧急能不能牺牲一下休息时间时,余姓负责人答应下午2时一定到。然而,下午2时30分记者再次拨通他电话时,他却说:“你没听出来我嗓子哑了吗?下午3时以后再说吧。”最后,记者等到天黑也没等到他的影子。
昨天上午11时,朗能电池有限公司的员工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卫生监督部门来人了。“他们3个人是中午12时10分左右离开的,临走时我看到万经理拿着3个礼品盒放在了他们的车里。”一名员工在电话里这样对记者说。
在前天的采访中,记者问该厂王经理车间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怎样的,王经理没有回答。记者又提出看一下环保批文时,王经理称批文在刘总办公室锁着呢,他去北京出差了。
□律师说法
员工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及时救治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黄远伸律师认为,由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损害的潜伏期长短不一,有些是急性的,有些是亚急性的,有些甚至是慢性的,而导致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多数也可导致慢性健康损害。有些健康损害劳动者可有自觉症状,有些需要通过仪器设备和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才能发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劳动者诊断患有职业病,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陈丽敏就属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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