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称,壹基金存在中断的可能。它的创办人李连杰日前在央视《面对面》栏目中说,壹基金的危机有“我们都不能理解的严重性”。自2007年成立以来,壹基金的发展可谓神速,在近年的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等重大灾害中,均有突出表现。
回顾:李连杰称壹基金无法取得合法身份或面临中断
作为非公募基金的壹基金,自成立以来一直挂靠在有公募资格的中国红十字会名下,以公募基金会项目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募捐。今年底,壹基金与中国红十字会的三年合约即将到期。李连杰将壹基金比喻为一个没有身份证的孩子,“虽然还健健康康的,但是他没身份证。在月子里没事,可目前它就会被希望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更加专业化、透明化发展的人质疑了。”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壹基金的难题,也是中国所有民间慈善机构所面临的集体困境。据我国2004年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但事实上,中国的民间慈善组织,大多得不到主管单位的同意,因此而变相以企业名义进行工商注册者比比皆是。如此,既增加了慈善组织的行事成本,也使对慈善组织的监管更为困难。民间慈善组织在灰色地带游走,是一种最坏的结局,必须尽快予以解决。
这和政府对民间组织的不信任仍存有关。这种不信任,并不一定如某些公民社会的鼓吹者所强调的,完全是一种臆测。事实上,转型期的民间机构,内部的腐败应是一种普遍现象。就我多年与NGO的交往,深知相当部分的参与者并无更多的奉献精神,浪费、造假与贪渎并非个案,这也是道德缺失与监管真空下的一种必然。
但问题是我们并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民间组织存在的问题而刻意维持官方或准官方慈善机构一统天下的格局。从目前来看,观念上的障碍已经消除,去年底,中国的《慈善法》就已通过民政部送达国务院,相信不久的将来就将出台,并可回应民间的诸多期待。
诚然,官办的慈善机构不一定比民间的问题更少,但反过来也可以说,缺乏监管的民间机构可能问题更多。现在的真正问题是,为因应民间慈善社会的到来,亟需未雨绸缪,构建一整套有效透明的监管与公开机制。
而在《慈善法》为民间慈善机构松绑的时刻到来之前,针对壹基金这种成绩显著且有较好公开透明性的民间慈善组织,亦应有具体的解决之道。从现有的法律规定看,并未完全阻断民间慈善组织的生存空间——— 只要业务主管单位给予积极的配合。如果仅仅出于对自身风险的规避,而让一个运作良好的慈善机构烟消云散,恐怕也违背了“权为民所用”的宗旨。 (韩福东 知名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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