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首 页 陕 西 原 创 国 内 社 会 国 际 网 事 视 界 专 题 回 顾 视 线 时 评 政企快线 人事任免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农民工别参与工程款纠纷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0-09-28 04:52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华商报讯(记者 周艳涛)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了两起由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引发的暴力冲突事件,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昨日提醒,农民工不要参与工程款纠纷,要依法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有关人员提醒说,劳动监察的主要对象是法人单位,农民工在外出务工时要到具备合法用人资格的单位去工作,一定要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在建筑领域从事工作的劳动者,要弄清楚自己属于哪个用人单位。

  对于有些打着讨要工资的名义来讨要工程款的,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提醒说,工程施工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是建筑承包合同,不属于劳动监察事项,由其引发的工程款拖欠问题或者结算纠纷问题应由双方企业积极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或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总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电话:029—87421392。

编辑:朱羽喆
转发至微博:   分享: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相关新闻
·农民工跳艳舞救患尿毒症妻   10-09-25 09:42
·农民工跳“艳舞”成网络红人 吸引眼球为救妻   10-09-25 08:54
·没看懂的农民工落户   10-09-24 09:24
·控制农民工落户何必再“啰嗦”   10-09-23 10:37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