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周艳涛)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了两起由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引发的暴力冲突事件,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昨日提醒,农民工不要参与工程款纠纷,要依法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有关人员提醒说,劳动监察的主要对象是法人单位,农民工在外出务工时要到具备合法用人资格的单位去工作,一定要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在建筑领域从事工作的劳动者,要弄清楚自己属于哪个用人单位。
对于有些打着讨要工资的名义来讨要工程款的,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提醒说,工程施工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是建筑承包合同,不属于劳动监察事项,由其引发的工程款拖欠问题或者结算纠纷问题应由双方企业积极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或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总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电话:029—8742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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