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振武告诉记者,此前在兰州,父母要给孩子储备房子,都是凭借“监护权”去相关单位做个委托手续,等孩子18周岁以后便将产权证转到孩子名下。“现在,这样的政策一出台,便只好等着孩子18岁以后再去买房了。”
记者了解到,此次兰州“加强版”的“限购令”,虽然也涉及到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房源一次性公开等内容,但多是“老生常谈”,而只有这两条,采访中被许多市民认为影响较大,于是在这种情况下,表示“今后暂不购房,先观望一段时间再说”的市民就超过了多数。
“新政”旨在遏制投机 专家称之“权宜之计”
截至11月初,随着全国范围内兴起一股“限购令”风潮,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包括兰州在内的15个城市实行了“限购令”,而兰州此次“加强版”政策已经通过了政府常务会,并决定就在今后几天内印发,一旦执行其严厉的效果可以预见。也正如业内预料,会达到其“遏制投机,保证需求”的目的。
但对于改善住房的居民所造成的影响在所难免,兰州市房管局市场处副处长韩俊珍告诉记者,在文件没有最终印发前,这个政策还有“讨论余地”,这两日吸取各方意见后,有关方面或许会有所改动。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研究室马主任也分析说:“从总体上讲,兰州出台的这些限购措施是有益于市场和大多数人利益的,在保障低收入者有房可居的前提下,对部分市民造成的影响,政府也会尽力考虑以后通过其他方式去弥补。”
“进入9月以后,全国大多数城市在一轮轮的调控政策下,房价都有所下降,而兰州房价却还有上升的势头,这就要求管理者不得不进一步细化调控动作。”在兰州大学经济学教授宋超英看来,这个“加强版限购令”是兰州在前期政策调控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之时的“权宜之计”。“因为最近一段时间,从中央到地方,关于房地产调控不力就要问责的消息已不止一次传来。”他之所以会将这个政策称为“权宜之计”,是因为作为该领域的专家,宋超英也认为:“这个政策难免伤及无辜,不应该长期执行下去。”
另外,针对目前兰州房地产查询系统尚未全面建立等现实,宋超英也对这个政策的“可操作性”表示质疑:“如果是外地人借用他人的名义偷换了信息,又或是完全的全额付款,又当如何去限制呢?”
“从短期来讲,这些政策对于调控市场,打击投机很有益处,而从长期看,造成的副作用就会逐步加大,不利于人们改善住房愿望的实现,因此宜短不宜长。”宋超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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