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有个“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际论坛”举行。论坛———高谈阔论之坛,所谈内容能算数的不多。不过,该论坛上,不少与会人士再次吁请政府上调个税起征点却是应当算数的急迫之谈。部分心急的与会者甚至直言,这事用不着等到“十二五”期间再作定夺,本月起个税起征点就应该调高,减轻低收入者税负———直接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不能光说不练。
个税2000元起征点是2008年定的,这三年间,物价上涨了多少,低收入者实际收入增加了多少,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正因为此,这三年要求个税起征点上调幅度与通胀率持平的呼声一波又一波。然而,你呼你的,我就是不予理睬。如此还不算,三年间不断有带官方背景的个税改革研究会、论坛之类,召集一拨拨专家学者,煞有介事地兜售一通胡话、虚话和不着调的话,故意把水搅浑,以达到转移视听、平抑舆论不满的目的。
譬如,若果断把个税起征点由2000元上调为3000元,按2009年全国劳动者月平均工薪,至少有近千万人由此免征个人所得税。减负效果如此直接,可不少专家学者愣说“这么做不利于培养全民纳税意识”。什么叫“全民”———个税放在全球任何国家,从来就不是一种“全民税”。何况,这个世界上税收林林总总,迄今还没有出现过哪怕一种“全民税”。
再譬如,现实国情之下,明明上调个税起征点能够直接增加零个税税负劳动者的直接收入,可有专家学者却故意回避个税起征点上调拉动直接增收的作用,一味强调“现有数据表明,用上调个税起征点来调节贫富差距,效果并不明显”。没错,个税税制的设计初衷的确含有调节贫富差距之目的,但现实的讽刺恰恰在于,越是富人偷逃、减免、优惠个税越多。既然调节贫富目前更多是理想愿景,凭什么一提上调个税起征点就刻意“避实就虚”?
某些专家学者多少还有点自知之明,明白兜售“全民纳税意识”和“调节贫富差距不明显”已很难忽悠民众,继而又鼓吹“扩大零个税群体于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并非惟一,更可取的办法是维持起征点不变而降低每个层级的个税税率”。这敢情好,可现实之残酷在于,上调及不合理的个税起征点都这么难,遑论降低个税税率乎?(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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