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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西北首家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
http://news.hsw.cn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10-12-20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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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西安12月20日消息(记者雷恺 陕西台冯建喜)年终岁尾,陕西省林业厅传来好消息,陕西省1.48亿亩集体林全部完成野外勘界和确权工作,提前一年完成了陕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成为西北地区首家完成林改主体改革任务省份。

  陕西省集体林地占国土面积近一半,是耕地面积的2.4倍。2007陕西开始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试点,2009年全面启动,改革共涉及全省104个县(市、区)、391万农户、1547万林农。

  林改中,陕西省把家庭承包作为明晰产权的主要方式,对不适宜家庭承包的四荒地,采取大户、联户等形式发包,全省家庭承包率达到了76.1%,位列全国第三,远远高于全国43%的平均水平。在制定村组林地承包方案时,充分尊重村组群众意愿,林地分不分、怎么分,完全由农民群众民主决策,方案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群众讨论通过。同时,按照“上级让下级,国有让集体,集体让个人”的原则,通过协商化解矛盾,做到了“户间纠纷不出组,组间纠纷不出村,村间纠纷不出乡,乡间纠纷不出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全省累计调处林权纠纷2.37万起,调处率达96%。为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改革目标奠定了基础。

  通过林改,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据测算,全省林农户均承包16.3亩有林地,今年,全省依托森林资源发展经济林、林下种养、森林旅游等经营性收入达48亿元,林农人均产值310元,是2006年的2.5倍。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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