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繁的著作权纠纷和“西安模式”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统计表将5年来他们审理过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做了细分,其中包括著作权纠纷、商标纠纷、专利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7种类型,其中,著作权纠纷一栏中的数字几乎比其他几个类型的数字相加的总和还要多。这意味着,在西安审理的民事知识产权案件中,著作权纠纷占维权案件的一半以上。
一些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多年的法官们都深有体会: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民事行政交叉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行政程序导致民事诉讼周期过长,案件维权成本太大。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姚建军说,过去5年一半以上的著作权纠纷案件都不同程度地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为了依法审理好知识产权案件,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甚至还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庭,凡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行政案件,都要吸收两名知识产权民事审判法官参与,组成5人合议庭进行审理,以确保刑事、民事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人员取长补短,这样既可以提高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质量和速度,又可以使知识产权民事审判法官更好地熟悉刑事、行政案件审判规则,最终达到节省司法资源、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的目的。法学界称这一模式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西安模式”。
2006年西安中院审理了被称为“中国侵犯商业秘密第一案”的案件。当时西安重型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裴某利用工作之便,将单位所设计的主体设备图纸拷贝到自己电脑中,后来应聘到其他公司后,将该图纸资料用于项目设计。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中,最终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裴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裴某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共同赔偿损失方经济损失1782万元。这起在全国有相当影响案件的审理,使得西安中院这种审判工作机制也随之浮出水面,引起了国内审判界的关注。
知识产权维权是公民意识的觉醒
“西安模式”的运用和维权人自我意识的增强,在知识产权案件维权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维权难不代表不能成功维权。根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计情况判断,自2005年以后,西安的知识产权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从起初的全年106件到今年上半年的125件来看,这是法治社会的一种进步。
著名书法家茹桂曾因为“华山”二字的署名权之争打了4年官司,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但再提起“华山之争”,长达一年多的艰难取证之路仍让茹桂心潮难平:“为了两个字打了4年官司,很多人都觉得这是一件并不很值得的事,但我不这么看,我觉得坚决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公民意识的觉醒。”
知识产权是对产权拥有者创作的肯定和成果的褒奖,应该得到大家对这种劳动的尊重和认可。当年打官司时,也有人劝过茹桂不要为了两个字太较真,茹桂说:“我不是较真,我觉得这是原则问题,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高低与否的佐证。如果我们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知识产权,还如何期望别人给你应有的尊重呢?”
最后赢了“华山之争”的官司后,茹桂曾在华山脚下开过一个新闻发布会,他说自己清楚地记得当时有人给他戴了花,送了锦旗,旗子上的字是“维权卫士”。如今那面锦旗还在茹桂家里,他珍惜那面分量不轻的锦旗,因为背后承载着一个艺术家的意识觉醒。
姚建军曾做过统计,5年来,已经有上千起知识产权案件在西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了问题。他说:“这几年知识产权案件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涉外主体越来越多,当事人诉求赔偿的数额不断攀升,涉及的问题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身为一名曾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法官,我觉得案件量逐年增长也有好的一面,这至少反映出我们的司法程序很健全,市民的法制意识在不断增强。”
陈忠实说:“我相信随着法制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问题最终是能得到妥善解决的,等待的只是时间罢了。”
文/记者 张佳 图/记者 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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